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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硬币的两面——信任与监督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07 11:19

  信任与监督,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同样需要、同等重要,二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信任是一种自律、激励,监督是一种他律、制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鲜明提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古人云:“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一个党员干部的提拔任用是组织经过不断筛选、严格考察、大浪淘沙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和上级组织对领导干部的信任和重用。“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自1969年1月参加工作以来,习近平就把“不辜负人民的信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始终践行着“我既定的人生的事情,就是为老百姓多做一些事情”的初心和使命。据调查显示,习近平国内国际认可度和本国人民信心度均排名第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信任也是如此。

  然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和纵容。有的干部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欲望的增大,以官帽为掩护,把官衔当做资本,把义务变成享受,铤而走险利用职务犯罪。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案件看,这些落马的腐败官员就是没有对得起组织的这份信任,一步步沦为今日的阶下囚。正如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忏悔录中说道“我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背负着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但后来放松了要求,价值观出了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腐败的官员除了道德的沦丧和毫无政治信仰外,缺少有效的监督才是最为根本的原因。如果权力的行使仅仅依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管党治党不就成了没有制度保障的“人治”。“人治”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有法不遵、执法不严、法外开恩。所以“人治”是不靠谱的,全体党员干部要打心底消除对信任的误解、对监督的抵制。

  “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孙子用兵既爱兵也治兵。官场如战场,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出来的。“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如果只是一味地信任,疏于监督,甚至放手不管、放任自流,掌握权力的人就有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违法乱纪、自毁前程。监督不是不让干事,而是不允许干违法乱纪的事。只有信任与监督并重,不辜负信任,不排斥监督,让公权力真正为群众服务。(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吴燕红)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