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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犒劳”职工更“犒劳”自己
——福建尤溪县中仙乡综合林场场长顶风违纪被查处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8-03-08 10:38

    违纪问题通报

    1月26日,福建省尤溪县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

    经查,2014年至2016年,尤溪县中仙乡综合林场场长池钟信违规给林场职工发放职务工资补贴、防火值班补贴、野外巡逻补贴共计23560元,其个人得到8200元;违规报销租车费6720元、个人手机通讯费1800元。2017年12月,尤溪县中仙乡纪委给予池钟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所有违纪款项。

    事件回顾

    “护林是件累人的活儿,不仅要早出晚归,冬季还要巡林防火,压力很大不说,我看大家真是辛苦,应该犒劳一下。”2014年12月,福建省尤溪县中仙乡综合林场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会上场长池钟信说道。

    “场长,犒劳就要来点实际的。”参加会议的一名职工说道。

    就是这样一句听似玩笑的话,池钟信却牢牢记在心上。

    原来,中仙乡综合林场的财务不属于县林业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池钟信习惯了自己做主。他立说立行,几番商议后,就定下一个发放防火值班补贴方案。很快,林场兼任会计吴某设计好表格,报给池钟信签字审批。就这样,一份1200元的职务工资补贴和2700元的防火值班补贴表格“出炉”了,池钟信个人从中分别得到700元和1100元。

    无独有偶。后来,池钟信又私自决定将每月值班人员野外巡逻补贴360元的标准,改为巡逻一天补助60元,每月以实际巡逻天数计算补贴。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林场累计发放巡逻补贴32260元,其中违规发放19660元。

    不仅如此,池钟信还将县林业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林场工作人员到县城办事不能派车或租车,可以根据往返汽车票报销50元补贴的内容私自变更,报销标准调整为290元,并将自己的小车租给单位用。2013年至2016年,他先后28次违规多报销费用6720元。

    之后,池钟信采取类似的手法,在2014年和2015年间,以自己业务多、通话费用高为由,违规报销通讯费1800元。

    查处经过

    2017年2月,尤溪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移交一批问题线索,中仙乡综合林场财务不规范问题也在其中。随后,尤溪县纪委派员与中仙乡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乡综合林场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组进驻后,调阅了中仙乡综合林场近5年的账目凭证。

    “这几份补贴的退回金额清单和巡察报告涉及的问题金额大体一致,是巧合还是另有蹊跷?”调查组快速拿出巡察报告,与林场几笔补贴发放清单进行比对,发现领款人及发放的金额与巡察报告分毫不差。

    带着这个疑问,调查组找来池钟信询问:“池场长,你们这几份补贴退回是怎么回事?”

    “那时,县委巡察组指出了问题,要求林场提供相关的文件依据,我们一时拿不出,就在县委巡察组走后,把这几笔补贴退回到林场财务。”池钟信说道,“其实林场护林工作很辛苦,经常起早贪黑,周末、节假日还要巡山护林,发点补贴,也是为了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

    “当时我是有做老好人的思想,但做决定是经过林场集体研究的,符合程序规定。”池钟信补充说。

    “有没有相关会议记录?”“有……”面对调查组突然发问,池钟信没反应过来,直接回答道。

    “请你提供相关的会议记录本。”“没、没记录……”当意识到调查组不会轻易放过这个问题后,池钟信脸色顿时变了。

    “集体研究也不是违纪的挡箭牌。”调查组工作人员说道。

    见事情败露,难以搪塞,池钟信只好交代了事件的始末。

    “我现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池钟信在检讨书中写道。(叶水江)

【责任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