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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警示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6-01-26 10:51

  2015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减存量、遏增量,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极大强化了“不敢”氛围,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本刊特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点评。

  严惩“极极少数” 反腐深得民心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以上10人开除党籍的处分。

  点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同时,严惩“极极少数”,才能充分彰显纪律惩戒的威力。五中全会一次性确认开除10名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党籍,再次证明了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彰显了中央“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衷心赞誉和拥护。反腐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任务,对那些极极少数的“烂树”,必须一查到底、果断拔除,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永远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

  2015年6月19日,中央纪委在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结果通报中指出,斯鑫良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在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结果通报中指出,余远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同日,中央纪委在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中提到,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

  点评“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论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纪律。大量案例表明,一些人之所以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危害,比经济上的腐败更严重。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要团结不要“结团”

  2015年8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赵少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甚至公开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点评:政治领域中的“团团伙伙”,是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和江湖帮派文化的产物。赵少麟等少数领导干部在党内搞小团体,在抱团扎堆中谋取私利,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更严重污染和破坏了政治生态,影响到党的团结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也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行为列入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条款,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可编织“小圈子”,为捞取政治资本勾肩搭背,必定是“蚀本”的结局。

  欺骗组织实为掩耳盗铃

  2015年3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7月6日对栗智开除党籍的通报显示,其“严重违反纪律,档案造假,向组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2015年查处的中管干部中,违反组织纪律的不止栗智一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天普等,均存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

  点评:档案造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些看似“小毛病”,反映的却是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不交心的大问题。身为共产党员,必须对党诚实,必须受到比普通群众更严格的约束。对党藏着掖着,要么是组织意识不强造成的自由散漫,要么是试图掩盖自身问题的欲盖弥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不断扩大,以及“凡提必查”等措施的落实,对隐瞒欺骗组织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行为,隐瞒不报将受到党纪处分。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问责的力度不断加强,奉劝那些仍心存侥幸的人,若等到出了事才向组织掏心掏肺,悔之晚矣!

  扭住不放 一寸不让

  2015年4月28日,中央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相关人员和其他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月17日,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增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进行通报;9月9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月25日,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又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登上中央纪委的“曝光台”;12月21日,在中央纪委通报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6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中更有3名省部级领导干部。

  点评:5次通报、23起典型问题,涵盖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涉及多名厅局级干部乃至省部级干部,所传递的信号再明确不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无论是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2015年前11个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128起,处理432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011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表述屡次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这对于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厉警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扭住不放、一寸不让,以抓铁有痕的韧劲、钉钉子的钻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敬终如始才能善做善成。

  严惩基层腐败必须坚决落实

  2015年6月25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给予烈山社区党委原书记刘大伟开除党籍处分。刘大伟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8年,涉案金额过亿,亲戚朋友贪腐“齐上阵”,处心积虑掩盖腐败罪行,甚至潜逃海外。刘大伟涉罪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巨、涉案人员之多、社会危害之大,在安徽省已查处的村级贪官中都堪称第一。

  点评:一个社区党委书记,涉案金额却高达亿元,刘大伟的案例,再次警示了“蝇贪”危害。其实,“小官巨贪”只是群众身边腐败的一种突出表现。在农村等基层地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苍蝇”扑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把治理群众身边腐败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层层传导压力,破解“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问题,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基层实处,让“蝇贪”收敛收手。

  不履责就要被追责

  2015年3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建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8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次通报,徐建一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值得注意的是,对其违纪行为的描述中,第一条即为“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执行组织决定”。

  点评:2014年10月,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一汽集团反馈巡视情况时就已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此前,一汽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德武等多名高管,已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和检察机关调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多发,作为党委书记的徐建一难辞其咎。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2015年,问责鞭子高高举起、重重落下,一批奉行“多种花、少栽刺”的“老好人”,对“病树”、“歪树”、“烂树”熟视无睹的一把手,都在责任追究中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法规依据和具体标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居家”正方能“居官”正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周本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并涉嫌违法犯罪。周不仅本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而且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点评: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是涵育民风、官风的基本单位。有了好的家风,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坚固屏障;家风败坏,家人就会成为廉洁自律的一道障碍。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家风连着作风,影响着党风、政风。《廉洁自律准则》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纵观周本顺等贪腐案例,走向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端正家风,大搞父子兵、夫妻店,甚至敛财全家总动员。这些“家庭式闹剧”的上演,再次敲响了“正家风”的警钟,提醒领导干部千万不能在亲情面前丧失原则,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教育、严加管理,发现苗头立即制止坚决纠正,以良好家风涵养廉洁党性、清正作风。

  天罗地网断腐败后路

  2015年12月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规劝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黄玉荣,女,1951年出生,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002年8月逃往美国。

  点评: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加力,“天网”行动、“猎狐2015”专项行动节节胜利,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强大威慑。黄玉荣等人的陆续归案,体现了“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不让企图外逃者心存侥幸”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对腐败分子而言,世上决无“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一旦违纪违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终究躲不掉纪律和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