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18日至3月2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自觉。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及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为4个方面13项35个具体整改项目,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涉及巡察整改内容的党组会议5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场次。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成效。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围绕35个整改任务及时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充学习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15次党组会,组织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并在区政府征集“十五五”规划时,提出“强化府检联动助力法治泉港建设”建议。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与竞赛参与。借助福建大讲堂、专家讲座、“港检π课堂”等渠道开展同堂培训6场次,提升干警综合素能。选派7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多个业务竞赛,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市优秀公诉人”。四是推动实践锻炼与挂职培养。选派3名35岁以下干警参加区委“年轻干部‘三个百’淬炼行动”,强化实践经验与综合能力,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五是做实案件质量评查与检查。针对“四大检察业务”,组织6名员额检察官对上半年办结案件随机抽取80件开展评查。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2025年9月10日检委会通过《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每案必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助力推动“每案必检”落到实处,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2024年办结未被评查的案件开展质量检查114件,均为合格案件。
(2)针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复盘工作。对相关信访件进行核查,进一步梳理信访件办理情况,并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对信访件处置做到精准研判。7月以来,共接收各类信访事项63件,其中初信初访36件,全部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在7日内分流处理完毕。三是认真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安排干警定期轮值区综治中心工作,结合“三官一律”进小区,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
(3)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检委会工作职能,规范议题审查。7月以来,案件上会率同比增长350%。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2次。二是针对2025年2月至9月拟作不捕、不诉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55次,公检法联席会议3次。三是联合泉港区医保分局等六部门建立医保基金管理协作机制,明确定期协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等内容。
2.关于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司法办案与监督办案结构失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巡察整改以来案件结构较之前均匀分配,占全院受理案件比例提升至19%。民事检察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打击执行领域逃废债专项监督”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启动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整合涉破产企业诉讼数据,助力“执破衔接”顺畅运行。持续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助力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守护“美好家园”,针对某小区消防隐患整治工作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行政机关未履职到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实现5年内此类案件“零的突破”。
(2)针对对侦查活动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三年来侦查机关移送的取保候审案件并建立台账,梳理常见侦查违法行为,2025年8月27日制发建议侦查机关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书1份,区公安分局采纳建议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共清理挂案80件,后续将长期坚持。
(3)针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回头看”小专项,调阅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54份,核查个案量刑情况,未发现存在应抗未抗情形。二是纠正审判违法1件、依法提出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制发检察建议1份。三是2025年2月至9月提出量刑建议22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06人,幅度刑量刑建议19人,至今一审已判决179人,法院采纳177人,采纳率98.88%,较去年同期上升3.03%。
3.关于护航泉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助推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5年7月18日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发布的2024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二是加强审核和备案管理。严格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办案部门在制发检察建议前,需开展充分调查和分析论证后,再依法提出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建议措施。2025年2月至9月制发检察建议8份,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均符合相关规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均同步报送本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审核及向市检察院备案,接受监督和指导。三是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响应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2025年6月至9月组织检察干警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牵头和参与3场法治宣讲、应急演练等主题活动,助推安全生产。四是增设涉企绿色通道。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涉企绿色通道,“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沟通、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通过进企普法宣讲、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送法入企,及时走访本辖区民营企业,了解法律需求,并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和帮助。五是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类经营主体,2025年办理涉企案件17件,协同公安机关追赃挽损64万余元。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开展打击网络售假犯罪专案行动,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等涉知识产权案件5件。
(2)针对推动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办理的涉乡镇学校、市监所职务犯罪案件,剖析有关涉案单位、主管部门在党风廉政工作、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约、执法监督、干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共提出建议6项10条,以“靶向监督”助力基层治理漏洞“精准修复”。二是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社会公共秩序等影响群众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三是2025年2月至9月依托送法进乡镇、进小区等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
(3)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民事行政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召开部门检察官会议,围绕“精准锁定违法点”“监督意见撰写技巧”开展3次主题分享,通过案例复盘、技巧交流等针对性提升干警撰写能力。二是主动与区司法局对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其2023年至2024年组织评查的行政执法卷宗中,随机抽取涉不同行政机关的案件38件进行深度审查。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5年5月以来分别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意识形态专题会,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中心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二是常态化坚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5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充分调动各部门关注度,全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针对“三审三校”“一会一报”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宣传审批。组织专人梳理2021年以来的宣传稿件信息发布审签单,针对未及时审签的宣传稿件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不宜宣传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今年举办的2场专题讲座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向区委宣传部报备。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规范执行制度。组织学习《泉州市政法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细则(试行)》,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表》签发机制。
(3)针对宣传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组织专人对本院门户网站所有板块进行全面整合、维护和更新,调整“学习党的二十大”栏目,重新更新发布党组成员信息,删除原有旧名单。二是优化党建专栏信息展示,及时跟踪最新党建内容更新,确保门户网站首页呈现党建信息专栏最新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党组会专题通报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二是明确任务部署。制定《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针对推动“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42人次。开展日常谈心谈话80余人次。二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执行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今年以来,累计收到因私离泉报告表31份,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人次。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与苗头性问题处置,定时更新上半年党员干部“廉政档案”53份。
(3)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手册2场次、学习档案管理办法1场次,就诉讼案件归档问题,开展检察官助理集体谈话1场次。二是依职能发布年度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对至巡察时仍超期未归档的案件要求限期整改。三是通过自查与交叉评查方式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类检察业务质量检查与评查194件。
2.关于派驻院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对今年来各业务部门办理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进行检查。经查,均按规定程序审批。结合监督检查,督促业务部门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每案必检”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院“每案必检”工作实施办法。二是严肃责任追究。督促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规开展追责工作,依法依规核查信访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联合第三检察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场次,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修订完善制度7项。
3.关于锻造检察铁军成色不足的问题
(1)针对担当意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报告、落实会商机制,2025年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件,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工作例会10次,结合工作实际,就案件管辖、事实认定、案件程序等方面问题充分研商,推动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二是成立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专班,排查2025年受理的涉企案件20件,向市检察院上报涉案财物处置等监督线索2条。
(2)针对“慢作为”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刑事检察业务态势分析会,对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进行专题分析,精准把握业务运行态势,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梳理办案周期较长案件清单,加强办案时限全流程“系统+人工”核查,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7份、提示函1份。三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速裁程序适用的相关具体规定及典型案例,加强案件简繁分流,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简化文书制作,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3)针对“三个规定”执行被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通报。对2019年以来实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干警认真反思,查找分析问题根源。二是强化以考促学。集中开展“三个规定”专项知识点测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测试,本次参考人员共计77人,全院覆盖率100%。三是抓好日常提醒。开展“三个规定”零报告人员集体谈话1场次,进一步解决“零报告”或可能不实“零报告”的问题。2025年7月至9月,本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9例,其中长期“零报告”人员主动填报6例。
4.关于廉政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量刑建议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把握案件标准,防止出现同类案件处理标准不一的现象。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一)(二)以及实施细则2场次。二是全面排查各业务条线廉政风险点37项,制定日常防控措施37条,明确责任人员,填报检察人员廉政档案53份,把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关”。
(2)针对检务督察督而不透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问题线索台账。对2021年以来“三个规定”系统重点人群分析、相关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包括来源、存在问题、处置情况。对每一条线索进行详细登记,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加强倒查追责力度。坚持“逢案必倒查”,经“三个规定”系统核查,今年以来,未发现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三是强化执法督察力度。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疑似超期案件专项督察工作。会同案管部门对通报清单中本院14个疑似超期案件情况逐案深入核查。对问题案件进行分类梳理,限期整改。截至目前,14个疑似超期案件均已完成整改。
(3)针对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审查逮捕案件检查工作指引》《审查起诉案件检查工作指引》,细化检查标准,组织刑检部门内部检查2025年归档诉讼案件79件,确保各类文书制作准确规范。二是组织干警参与各级业务培训17场次,提升干警业务水平。3名干警参与全市优秀公诉人暨检察官助理竞赛,以赛代训,提升公诉能力,1名员额检察官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研究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原因,由于对《采购管理办法》解读不够,导致研究决策不规范,采购办于2025年7月14日第15次党组会上就具体情况进行汇报。二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学习会,传达院党组部署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负责人开展集体工作提醒。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5年7月至9月对年中追加采购预算的装备和服务中需上会研究的5个事项进行审议。
(2)针对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原因并及时订正采购项目审批材料,确保采购流程合规。二是开展谈话提醒,增强合规采购意识。三是举一反三,结合最新出台的《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于2025年8月26日第21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印发<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完善采购流程,强化采购审批管理。
(3)针对报销程序审批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所有公务出差审批报销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同时开展谈话提醒,增强报销材料审核严格把关的意识。二是针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查明原因,将原附于结算资料中的变更签证单材料复印并同步附于项目中期会计凭证中,确保项目资料完整规范。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出差费用报销管理要求;梳理差旅费管理薄弱环节,修订并印发《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表率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正面清单》。二是调整入额院领导参与办案轮案比,制定《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做好入额院领导办案量的统计通报工作,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
(2)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组会议记录人对《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再学习,提升党组记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举一反三,党组成员坚持“一事一议”,党组会议记录原稿在原有基础上要求所有参会党组成员需核对发言内容并签字确认,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内容精准性。
(3)针对落实党组决策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定事项,深化制度学习与落地监督。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并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提升依法依规议事决策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人事管理规定,规范干部管理全流程。严格遵循2022年党组讨论通过的原则性规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院干部调动、借调、跟班学习及报名考试等工作流程,确保人事管理严谨有序。
2.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今后发展党员需经党组研究,并规范党支部与党组的衔接流程,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谨有序。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规范相关制度落实。进一步梳理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操作流程,明确党组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中的前置程序,确保涉及党建相关的事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实党内政治生活整改。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梳理、排查,补充制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二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2025年7月31日,召开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落实上述要求,通过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实现了“红脸出汗”的目标。
(3)针对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巡察期间,已按要求立行立改。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党支部对今年以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三是加强培训。开展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精准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选任机制,激活干事动能。结合当前需求与长远规划,按专业、层级、类别建立并更新年轻干部储备库,严格对照标准推荐3名区管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二是聚焦青年培养,夯实人才根基。依托中检网、“港检π课堂”等平台,整合福建大讲堂、专家讲座、同堂培训等7场次学习活动及“接续培训传学讲学”活动,搭建系统的青年干警培育体系。三是落实保障举措,稳固发展基础。扎实开展检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通过政策解读、思想疏导、引导干警平衡学习、工作与生活,凝聚队伍共识。
(2)针对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织密关爱保障网,筑牢发展“硬支撑”。严格落实从优待检政策,推动职务职级并行、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等制度落地,开展年轻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关怀解决干警困难。二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实干导向。依据考评方案开展每月量化考评及季度考评。三是打造先进典型品牌,营造争先氛围。紧扣检察主业,挖掘业务岗位先进典型。3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1人获评“业务标兵”。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聚焦选任流程、队伍管理、档案规范、考核标准等关键领域,推动工作人员精准理解政策、熟练掌握实操,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规范业务、提升质效的能力。二是规范考核程序,固化工作标准。梳理规范本院干部选拔任用(含职级晋升)程序,形成《干部选拔任用规范程序指引》。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巡察指出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坚持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2次。召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动态反映反馈问题整改阶段成果。制定3份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提示。三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对应整改措施,同步收集梳理并汇总相关整改佐证材料,全面、实时掌握各环节整改进度。
(五)巡察组移交的边巡边改、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期间,已按要求立行立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政务警告1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股级后备干部培育尚未成熟。多数部门正副职已配齐,个别部门副职岗位空缺,该岗位对年轻干警的业务、经验及协调能力要求高。目前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尚未培育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内系统梳理现有干部综合表现,重点筛选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青年干警,纳入股级后备干部人选库,为关键岗位配备储备骨干力量。二是对外主动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沟通并争取支持。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原定整改时限内未能完成,拟调整到2025年12月底。)
(二)针对司法办案与监督办案结构失衡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民事检察案件来源以依申请监督为主、依职权监督为辅。二是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制度,办案类别和范围被大大限缩。三是针对行政机关可能存在不作为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仅能依靠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监督,这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办案结构的失衡。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做强线索挖掘职能。与本院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未检等部门建立强制线索移送机制。重点关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刑行交叉”线索、司法救助案件中反映的民事裁判执行不力等问题,建立立体化线索发现网络。二是做精检察监督主业。将精力放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上,对个别案件进行监督的同时,深入分析背后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进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在拓展案件数量的同时,把握案件质量,实现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推进。三是做好数据赋能探索。依托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聚焦“小切口、深挖掘、易上手”,通过数据赋能,将从“等米下锅”变为“精准找米”,提高应用模型成案数量及转化成案率,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原定整改时限内未能完成,拟调整到2025年12月底。)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全院凝心聚力、协同发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本院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成效制度化、长效化。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二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拓展。坚持常抓不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推动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整改工作与服务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879832;通信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17号泉港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362800;电子邮箱:qgqrmjcy@163.com。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