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月1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5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标本兼治、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组书记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调度会10次,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相关要求,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党组照单全收,全盘认领,紧扣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认领、统筹调度,班子成员分头推进,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既紧盯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流程再造方案》、房屋市政工程聘请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印发《2025年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重点。二是指定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汇总、收集议题,2025年6月13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针对建筑业企业培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建筑业扶持政策,2025年1月兑现奖励170万元,引进建筑业企业3家,对一级资质企业优先兑现区级奖励资金。二是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1家一级企业入选2025年泉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三是培育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推荐2家公司申报准龙头企业。四是走访辖区28家重点建筑业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五是配合企业,主动对接上级住建部门,指导帮扶企业做好资质晋升材料申报。
(3)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于2025年7月21日出台《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泉港建〔2025〕76号)。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于2025年7月17日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函商请提供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清单,安排专人逐一通过电话方式,摸清辖区内有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底数,同步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台账,结合日常检查等,对存在经营信用问题的企业依法记录企业信用档案。
2.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住宅专项维修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对12个存在应缴未缴问题的项目,通过约谈、发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函)等方式进行催缴,截至目前,已补缴161.43万元(含142.25万元应缴未缴金额、16.70万元新增应缴金额、2.48万元企业提前垫缴)。二是指导督促7个尚未完工验收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验收,及时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针对商品房预售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含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合作开发,2025年6月17日与银联公司、三家银行签订房地产项目市场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书(五方协议),目前银联公司已完成系统业务功能建设开发,正准备进行系统安装部署调试,待调试后与房地产网签系统楼盘数据对接。二是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此前已通过审批的预售资金申请,逐一进行排查,共发现27份由非房管站法人审批的预售资金申请,均已由法人补足审批流程。三是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设、增设、变更、解除及预售资金拨付审核实行提级审批,即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同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最终审批。
(3)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措施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6月3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小组。二是2025年6月20日对4个项目发函催缴,截至目前已追缴1220万元。
(4)针对邀请专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聘请专家管理的通知》(泉港建〔2025〕73号),规范专家邀请的程序、流程。二是已对接市住建局,开通了泉州智慧住建相关权限,目前专家邀请均已从平台上随机抽取。
3.关于物业行业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后继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泉港区物业承接查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对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和约谈会,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牵头组织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二是成立由11名物业行业专家组成的物业承接查验专家指导组,逐一指导未完成承接查验的项目,协助做好内页资料整改和设施设备故障处理。三是指定固定人员对接审批窗口实时掌握最新备案数据及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30个项目承接查验工作,针对无物业管理项目无法备案问题,采取线下报备但不出具证明的方式,已完成线下报备2个,其余7个未整改项目涉及的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5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针对公共收益专项治理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5个小区年度公共收益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二是2家小区已录入省公共收益管理系统,并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公共收益公示。三是依托省公共收益管理系统物业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公共收益公示率100%。
(3)针对小区安全隐患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位5:1的比例,督促11个小区管理单位按规定配足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二是在小区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提示牌,引导业主有序停放。三是深入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乱停放检查,完成检查小区45个,发现乱停放行为及时制止。
(4)针对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2家未采集相关信用信息企业进行梳理,共有物业企业(含分公司)13家,非物业企业9家,其中11家物业企业已全部录入省物业信用系统,2家未录物业企业为分公司,目前已撤出泉港在泉港无项目,总公司已录入省信用系统。二是加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后续评先评优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核企业信用等级,对当年度信用综合等级为C级的物业企业,不予评先评优。三是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审查新进会员信息,入会前要求录入省物业信用系统。
4.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督促镇(街道)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港政办规〔2024〕2号)文件要求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针对文件制定相对滞后问题,在党组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剖析,并要求各股室、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加强学习并及时跟踪办理,确保上级政策文件及时贯彻落实到位,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三是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管理指导的通知》(泉港建〔2025〕47号),建立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机制,对小散工程纳管事项进一步明确。
(2)针对房屋市政工程动态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后续将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季度评价、日常检查等,对混凝土试块留置、养护等情况列为必检项目,2025年已检查87个项目次,发现此类问题5个,均已整改。二是组织开展起重机械检查,2025年共检查14个项目34台次,其中塔吊22台,施工电梯12台,发出11份整改通知书,发现隐患38条,对一台塔吊停机整改,对三个停工项目2塔吊4电梯作封机停止使用。
(3)针对公租房管理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公租房管理单位对公租房消防箱破损、配电箱外壳脱落、白蚁腐蚀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箱破损、配电箱外壳脱落问题,进行修复或更换。二是对聚福小区一期公租房开展白蚁灭治和预防工作。三是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结合每半年一次的入户巡查工作,对公租房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重点对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电梯、消防等安全情况开展检查。
(4)针对房屋安全管理信息掌握不详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肖厝村网格员已对肖厝村厝后四67号房屋信息核实并修正。二是印发《泉港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泉港房指办〔2025〕5号),督促各镇(街道)开展房屋信息自查自纠。三是于2025年5月20日起对7个镇(街道)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督导,并对房屋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抽查检查。
(5)针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缺失签字的记录已联系原检查人员补充签字,接下来将加强过程管控措施,落实现场检查“三同时”,检查时同步填写记录,当场完成双方签字。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上级部署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6月13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泉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泉港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7月8日制定印发《区住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泉港区住建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区住建局党组于2025年6月13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并要求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做专门汇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2025年7月30日,邀请区网络安全应急中心主任开展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针对阵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组织开展“一会一报”业务培训,在内部广泛传达宣传活动开展相关要求。二是近期开展的“业委会履职及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培训会”“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已按要求向区委宣传部报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廉政谈话,2025年共计开展廉政谈话9次,要求班子成员要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立足自身岗位,结合实际写好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认真撰写好个人整改报告。二是6月13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通过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筑牢纪律意识红线。
(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加大监督力度,特别对商品房预售金拨付、住宅专项维修金监管、公租房管理,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干部,经核查,该同志注册的公司,未实际运作,并及时主动注销,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处理。三是积极学习住建领域业务,重点学习房地产领域政策法规,结合纪检监察干部“三化”建设,积极参加区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四是通过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监督模型、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积极摸排群众投诉的重点问题,深入摸排问题线索。今年来已发出廉政公开信1份,发出工作提示函2份,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及集体约谈2场次,运用“第一形态”4人次、“第二形态”2人次。
2.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关于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报告》把关不严的党委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升工作人员办文水平。三是安排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发文,今年以来的发文已经全部按照发文日期进行编号。四是制发文件时,严格执行综合股核稿、分管领导审稿、主要领导签发程序,对公文格式、内容、审批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泉港区村镇建设领域工作推进会,要求涉及镇(街道)立即开展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清退工作,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每一户退还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开展现场督导,深入相关村委会,实地了解风貌保证金退还情况,并对部分农户建房情况进行核查,及时解决退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3.关于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房屋网签备案流程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多次沟通、敦促三家银行加快与上级银行沟通协调,均已完成软件开发合作项目审批。二是2025年6月17日与银联公司、三家银行签订房地产项目市场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书(五方协议)。三是目前银联公司已完成系统业务功能建设开发,正准备进行系统安装部署调试,待调试后与房地产网签系统楼盘数据对接。
(2)针对保障房统筹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公租房政策宣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公租房政策进行宣传,举办线下宣传培训活动3场并分发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3篇。二是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其中1户已经泉港区人民法院庭前调解追缴回欠缴租金及违约金共计4000元;1户已办理腾退手续。
(3)针对保交房项目落实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泉港区保交房攻坚战工作专班。于2025年1月27日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的泉港区保交房攻坚战工作专班,区长、分管副区长多次组织召开保交房专题协调会。二是实时跟踪项目进展。于2025年6月4日成立以区住建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保交房项目工作专班,下设现场进度督查小组,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驻扎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实行进度“一日一报”。
(4)针对投诉件办理不够及时妥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印发《泉港区推进村(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并将物业品质提升行动纳入2025年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 泉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涉小区管理投诉、建议、求助件转办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投诉件进行分类处理,属地镇(街道)办理的由属地进行化解,属行业主管部门化解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三是组织信访处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参加信访工作及12345热线平台诉求件办理专题培训,提高处理投诉件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四是公布物业企业履约和侵占公共收益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业主投诉,排查化解矛盾。
4.关于行政执法“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房产中介市场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于2025年7月17日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函商请提供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清单,安排专人逐一通过电话方式,摸清辖区内有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底数,同步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台账。二是加大检查频次。自2024年11月以来,共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日常检查8次,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15家。下一步,将及时更新准入、退出等信息,同时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做到三年内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经营信用问题的企业依法记录企业信用档案。
(2)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随机抽查工作,严格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双随机事项的抽查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双随机抽查70次。二是做好日常工作检查,2025年5月,配合市住建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初核并及时通过系统上报反馈给市住建局终核。2025年7月,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动态管理检查事项。2025年6月,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2025年泉港区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的通知》(泉港建〔2025〕55号),将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整合到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实现一份计划统筹管理各类行政检查工作。
(3)关于行政执法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行政处罚案件被处罚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能缴交罚款系客观现象,行政机关依法最终履职步骤为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移送后案件后续转化为司法执行案件,由人民法院接续履职,行政机关依法已履职完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进行培训,要求各执法股室(单位)严格按照《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流程指引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022年版)的通知》(泉港建〔2022〕106号)文件规范案卷文书制作和归档,并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泉港建案罚告〔2023〕4-2号)进行补正,目前该文书已经受送达人补充签字后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来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情况。
5.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于2025年7月3日重新修订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泉港建〔2025〕66号),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行为,规范细化接待费等报销管理。二是关于专家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聘请专家管理的通知》(泉港建〔2025〕73号),专家邀请均已从平台上随机抽取,今年以来报销的专家费用已按要求附专家资质证明材料。
(2)关于重复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追回重复发放的临聘人员工资0.7万元。二是做好人员交接时的工资核对,避免重复发放工资。我局于2025年7月3日重新修订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泉港建〔2025〕66号),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和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财务人员在进行工资、绩效、补贴造册之前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并确认被借用人员考勤情况再行工资补贴等的造册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按聘用合同约定发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对下属协会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建筑业协会和房地产协会追回违规报支的个人缴纳部分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9.3万元。二是督促房地产协会于2025年5月14日取消个别项目专户自动代扣缴社保费功能,于2025年7月28日归还挤占预售资金。三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已组织协会人员认真学习协会《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福建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等文件,督促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已督促建筑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与工作人员规范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明确权责义务,确保合法合规,防范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5年6 月13日组织召开2025年区住建局党组第7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下半年将结合业务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和互动发展。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5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对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进行强调布置,对支委会存在研究事项不当,学习内容过时等问题进行通报,加强支委会会议研究事项内容。要求各党小组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党小组组长和组织委员对会议记录内容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此次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班子成员逐一相互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勇于开展互相批评,既讲客观问题又讲主观问题,实事求是指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不足及其危害,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2025年6月5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对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及开展程序进行强调,要求党小组组长和组织委员对会议记录内容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5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对民主评议相关文件进行学习,要求支委会加强对民主评议的评定工作,同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记录,进一步提高党内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水平。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主题党日审核,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2025年4月组织开展《铁规矩硬杠杠》观影活动,2025年5月组织开展粽香话清廉·端午扬正气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6月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后续将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党员参与的积极性。
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议题逐项研究、逐项表决。二是安排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党组会议记录、整理,对党组会、局务会进行分开记录。
(2)针对部分事项补上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梳理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和相关服务协议签订时间,避免因合同期限不清造成事后补上会。二是指定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提前收集党组会拟研究事项,在党组会召开前一天送签。
(3)针对存在应议未议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已补充完善报销资料,补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区政府批示材料。二是已重新修订《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干部调配、2万元(含2万元)以上财务支出等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
(4)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安排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并加强记录人员教育培训,明确会议记录要素,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近期召开党组会已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情况。二是配备了录音设备,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录音,避免会议记录来不及造成原始记录不齐全等情况。
4.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对照《泉港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对股级干部任职条件进行梳理,近期将启动股级干部调整程序,按新的股级职务名称重新任命股级干部,不再保留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股级干部职务。
(2)针对干部岗位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组织对干部任职回避情况进行排查,近期计划将夫妻同在审批股工作的1名工作人员调整到其他股室。二是已完成党员基本情况排查,近期将启动股级干部调整程序,调配一名党员任建设系统党委办负责人,充实建设系统党委办工作人员。
(3)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6月10日,由党组给予2位同志提醒谈话,给予未及时上缴出国(境)证照的5名同志批评教育。二是指定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证照集中保管,收缴汇总,并在巡察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出国(境)证照自查自纠。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明确巡察整改时间节点要求。二是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三是2021年常规巡察反馈问题中5个未完成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个,剩下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收、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收、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等4个事项正在抓紧整改;2022年营商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3个未完成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个,剩下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收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收问题整改不到位等2个事项正在抓紧催缴。四是接下来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后续整改情况。
2.关于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未及时督促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租户及时清退的房交中心法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安排综合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并加强记录人员教育培训,明确会议记录要素,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同时,配备了录音设备,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录音,避免会议记录来不及造成原始记录不齐全等情况。
3.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学习,对巡察涉及干部分类处置,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6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于2025年6月25日制定《区住建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4.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6月对原有财务系统进行升级,实现财务软件与外部数据导入导出功能。目前已完成35个小区的四级明细账建立,计划2025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
(五)补充问题清单方面
1.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会,加强理论学习。印发《2025年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加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组织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学习。
(2)针对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区住建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方案》《2025年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安排等,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要素完善,增加记录人、主持人、相关总结讲话等要素。
(3)针对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特色党建宣传,2025年4月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18条。在2025年7月期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宣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感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经验。
(4)针对公共收益专项治理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号、业主“小微权力”监督群宣传《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提高业主知晓率。二是印发《泉港区物业管理提升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无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镇(街道)开展无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三是2025年5月13日下午邀请专业人员举办《业委会履职和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共收益行为。
(5)针对监管信息系统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信息维护自查自纠工作,累计对35个次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全面排查信息管理漏洞,夯实项目监管基础。二是后续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对新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重点督促,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一体化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三是压实责任,已为各项目分配挂钩联系人,强化日常沟通与问题跟进,保障2025年不再出现类似信息管理问题,提升项目监管效能。
(6)针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多次沟通、敦促三家银行加快与上级银行沟通协调,均已完成软件开发合作项目审批。于2025年6月17日与银联公司、三家银行签订房地产项目市场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书(五方协议)。
(7)针对指导推动下属协会换届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联络、指导、服务房地产协会的日常工作。于2025年4月-5月,将严格按照要求,对协会换届各环节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加强对下属协会进行财务监督,督促房地产协会追回违规报支的个人缴纳部分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8998.12元,取消房地产项目专户自动代扣缴社保费功能,归还挤占房地产项目专户预售资金52987.05元。
(8)针对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重新制定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响应方案。
2.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为群众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信访处理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信访处理工作人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组织信访处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参加信访工作及12345热线平台诉求件办理专题培训,提高处理投诉件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投诉内容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沟通、移交,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2)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指定专人管理,党务、财务、人事、安全生产等各个板块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及时公开相关公示文件和最新政策咨询等材料。
(3)针对对下属协会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区建筑业协会已增设网银操作U盾,做到录入与审核分开。二是已组织协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协会《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福建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等文件。三是严格落实费用报销标准流程,2021年12月报销费用22笔、合计4.58万元,已经协会负责人补签。四是指导区建筑业协会严格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的通知》(闽民管〔2016〕217号)文件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3.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议定事项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重新修订《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依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执行。今年以来已全部按照议定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避免临时采购的发生。
(2)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建章立制,由专人负责及时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已通过“党员E家”系统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3)针对党内法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5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的了解和运用。
(4)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5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委员加强对支部换届材料审核,换届选举选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作,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严格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强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房地产企业要求业主在按交房通知书约定,及时办理交房并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障开发企业足额代收代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跟踪督导2个小区加快提取工程尾款,督促1个小区加快组织验收并申请提取工程尾款。
(二)关于商品房预售金监管不严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跟踪督促银联公司加快系统开发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三)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措施弱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向4个项目再次发函催缴。二是与2家公司沟通,明确缴清剩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间,并报区政府同意。三是对上述6个项目业主单位在未缴清配套费的情况下涉及住建局的项目申报事项均暂停审批。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各村风貌保证金退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持续跟进并协调解决,实时掌握相关镇村风貌保证金的退还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五)关于房屋网签备案流程不够优化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跟踪督促银联公司加快系统开发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六)关于保障房统筹管理不够到位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已追回其中1户拖欠的租金,并对另1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户进行清退,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跟踪过渡费发放进度,确保待过渡费发放后能及时将拖欠的租金追缴到位。
(七)关于保交房项目落实不够有效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持续做好跟踪项目进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早日完成交付。
(八)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执行不彻底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股级干部任免,按新的股级职务名称重新任命股级干部,不再保留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股级干部职务。
(九)关于干部岗位安排不合理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启动干部调整程序,将夫妻同在审批股工作的1名工作人员调整到其他股室,并调配一名党员任建设系统党委办负责人,充实建设系统党委办工作人员。
(十)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全面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向区有关单位核实上述市移交项目产权测绘报告,明确每套商品房产权测绘面积,同时加派人员加快进度,早日实现对每个业主设立四级明细核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巡察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督实导,落实整改责任。紧盯时间节点要求,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实行“一周一督”,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摒弃“过关”心理和“交卷”思想,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实现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泉港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773896;通信地址:泉港区祥云南路2019号人防大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87773896@163.com。
中共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