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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1-19 09:37

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张诗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春节期间,张诗煊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张诗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9月,张诗煊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惠安县崇武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人刘建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至2022年7月,刘建聪作为负责人牵头集体讨论决定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春节过节费、值班补贴等津补贴合计38300元,其中刘建聪本人领取4600元。2022年11月15日,刘建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金库”已清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经过“十年磨一剑”的持续努力,我市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从上述2起典型案例看,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有的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具体情形虽有不同,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依然存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履行加强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严的基调,深刻把握“四风”问题的节日特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功能,依托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从“小微题材”突破,对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治。要在提高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政治监督做实、把日常监督做深、把专项监督做准、把基层监督做强。同时,要坚持纠树并举,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完善机制贯通起来,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