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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 | 泉港: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6 08:50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日前,在收到一份特殊的《澄清通知书》后,庄一虹激动地说。

庄一虹是一名80后女法官。2021年10月,泉港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法院法官庄一虹在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存在欺诈、损害当事人利益问题。随后,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经函询并查证该举报情况不实后,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了结,并及时制发《澄清通知书》,送达区法院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庄一虹本人,公开为她澄清正名。

泉港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辖区一家律师事务所核查信访件(施文杰 摄)

“以前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中,法官常常会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情况等各种原因被误解、受委屈,甚至影响到正常工作。我们核查结束后,及时报请委里研究,给予澄清正名,帮助当事法官卸下心理包袱。”泉港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龙滨说,通过这件事,也从侧面警示法官队伍一定要严守纪律底线,规范办案行为,更从正面激励他们奋发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泉港区纪委监委自2016年开始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机制,对确属错告、误告、诬告或反映失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被反映人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泉港区于2019年起进一步探索构建容错纠错制度体系,不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泉港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容错纠错”工作座谈会(连微 摄)

2020年,峰尾镇某村委会因前期考察调研不充分,农田便道采用植草砖铺设,存在选材不当问题,且缺乏后期维护,导致砖间杂草丛生、道路实际使用率低。在核查过程中,经多部门会商认定,该项目虽未达到理想效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且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雨季排水,问题发生后该村能积极开展农田便道整修工作,符合容错情形,该镇纪委监察组依据会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容错,给予从轻处理。2021年,峰尾镇共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16个,同比增长60%。

“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关心和保护干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行为。”泉港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柯萍云说,该区在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项原则,从民生服务、营商环境、应急处置等9个方面明确了容错的情形,将主观上出于公心,没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设为容错必要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追责问责的同时,进行容错纠错。

如何科学精准容错纠错?该区按照“谁问责、谁负责”原则,以各级党委(党组)为实施主体,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以及其他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具体办理容错纠错事项。同时,建立容错会商机制,对是否属于容错情形、符合容错条件,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问责部门成立容错纠错会商小组进行沟通会商,提出容错认定以及免责、减责的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党组)审定。

不仅如此,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不断规范容错认定程序,细化申请、研判、核实、审批、会商、报备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健全会商研判、公开宣告、回访教育、澄清正名、打击诬告等相关制度,逐步搭建起一套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体系。2021年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5件次、澄清失实举报3件次。

容错不是纵容错误。在合理容错、澄清保护的同时,泉港区纪委监委还坚持有错必纠,对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合理运用廉政风险预警、提醒谈话、函询约谈、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处置方式,纠正偏差,防微杜渐。2021年,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置191人,占比84.89 %。

“我们坚持严管厚爱、容纠并举,旗帜鲜明地树好为‘想作为’者减压力、对‘乱作为’者零容忍的工作导向。”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永璘表示,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积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汇聚发展正能量。

文:郑鉴强、庄杰栋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