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泉州市泉港区拘留所原四级警长张志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5 09:55

日前,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监委对泉州市泉港区拘留所原四级警长张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文身为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违规使用公安信息网查询公民信息,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沉溺赌博,追求低级趣味,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身为公安干警,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张志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文开除党籍处分;泉州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