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16日起,开展四届区委第八轮第二批次巡察,对区委统战部(含区民宗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区教育局党组(含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区管学校)、区委党校、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50天左右。日前,各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