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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纪委监委关于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1 17:00

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保持震慑,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埔镇先锋村党支部委员张建龙等人在低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先锋村党支部委员(分管民政工作)张建龙和先锋村民政协管员张美顺2人,在明知低保对象林某泉因安征迁补偿后家庭经济好转、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低保退保手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张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美顺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已全部追回。

后龙镇后墘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战辉私自扣留群众养老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战辉利用其担任包组村干部便利,扣留群众陈某枝养老金银行卡,分13次从中领取人民币3040元,用于垫付6名群众的新农保参保费。2020年11月,刘战辉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有的责任意识缺失,搞好人主义,在低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漠视已脱贫对象挤占贫困户低保名额,间接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服务意识缺失,侵占群众利益,违规扣留群众养老金,造成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堵塞。反映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工作中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问题,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时序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见人见事”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扶贫领域、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严明纪律规矩,对胆敢向民生项目、民生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坚决问责追责,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