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峰尾镇前亭村党支部书记房太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间,峰尾镇前亭村从向群众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截留6.7万,先后分4次以路口整治补贴、创城巡查补贴、误工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房太国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对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0年6月,房太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追回。
上述案例说明,我区仍然存在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现象,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十九大之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相关涉事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律、自重。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推进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纪律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于律己。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继续严抓严管,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紧盯不放、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