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为议程之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陈沙龙同志辞去泉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该图为区人大办公室提供)
任命王洪龙同志(此前已任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泉港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泉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