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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纪委监委关于一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17 13:25

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泉港区后龙镇涂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振珠等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后龙镇涂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刘惜民利用兼任涂坑村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多次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违规领取送温暖补助、金秋助学等慰问金共8笔合计8500元,在此期间,涂坑村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管党治党流于形式,涂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振珠、党支部副书记刘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制止的问题未制止。2019年5月,后龙镇党委给予涂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振珠,涂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惠强通报问责处理。

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充分体现了区委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紧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根弦,结合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把自身摆进去,有效排查、整治管党治党中的不严不实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争取早发现、早处理,把“五抓五看”责任落细落实。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增强政治担当,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突出监督第一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五抓五重”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