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泉港区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2 08:2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5月12日,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对泉港区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8月2日,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意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8月3日,我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和上级党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同时,成立了泉港区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专职副会长王慧敏担任组长,副主任科员庄小琼担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我单位在8月3日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讨论,找出问题症结,明确了整改目标。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对号销账。会议明确,由专职副会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台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查。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部分惠民项目后期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①根据市委文明办、市红十字会开展“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工作安排,2014年,我单位与区委文明办联合在锦祥、栖霞2个社区分别设立了志愿服务站,并开展了相应的救护员培训、演练等志愿服务活动。2015年项目结束后,由于缺乏相应的督导、管理,两个志愿服务站基本未再使用。为改变锦祥、栖霞2个社区志愿服务站现状,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在关怀农村(社区)弱势群体的作用,我单位决定在每年度定期开展的“红十字健康关怀进社区(乡村)”主题志愿服务项目中,增设锦祥、栖霞2个社区作为相对固定的活动地点,以加强对这2个社区志愿服务站的支持。首期活动将在锦祥社区开展,相关工作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②2013年,我单位与区教育局联合建成10个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站。由于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变化,以及各校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的不同等原因,目前10个培训站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对此,我单位于5月中旬专门举办了1期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学校保卫科负责人及保卫干部,以充实学校救护培训队伍。此外,我单位于9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站功能的通知》,敦促各校重视培训站建设,并明确对各校在硬件、师资队伍培训方面的支持措施。下阶段,我单位也将联合教育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走访督促,进一步巩固培训站建设成果。

  2.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低。针对救护知识培训没有主动融入群众的问题。我单位于近期加强了群众性救护知识普及力度。在应邀开展企业初级救护员培训班之外,主动通过志愿者、微信公众号的渠道征集培训需求。截至11月底,已组织开展救护培训活动26场,培训持证救护员143人,普及人数2200余人次(其中面向社区居民的救护员培训班3场,专题讲座4场、现场救护培训及演练4场,普及人数1300余人次)。下阶段,我单位将继续安排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我单位已于4月份将会机关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调入区卫计局党支部,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参与组织建设更加便捷、规范。

  2.组织生活不严谨

  9月6日,我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进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重申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模范意识。会议强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员领导要带头参与并督促其他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党员活动。要以认真的态度做好述职述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党员干部均能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相关活动,党员的模范意识和创业干劲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4月26日,我单位修订完善了《泉港区红十字会会议制度》,明确了传达部署上级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等必须提交会议讨论重要事项。第二季度以来,我单位所有会议均有及时、完整的会议记录,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部分重要工作研究过程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已基本形成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并加强了对决策过程的自我监督和组织监督。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突出。经查实,我单位在2016年度节假日期间,存在值班人员安排过多,部分人员值班期间不在岗等现象。对此,我单位迅速整改,涉及违规发放的款项共计18400元已于9月中旬全部退还。同时,我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加值班制度。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加值班人员,并加强对节假日值班期间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监督检查。本年度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分别抽查人员在岗情况1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离岗位的现象。

  (五)其他方面

  1.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是本单位的主要职责,需要印发较多的宣传材料。2013-2017年期间,我单位在印制综合宣传笔记本、大病救助宣传材料、防灾避险宣传折页,以及印制会员证、志愿者证等材料的时候,经办人员未详细记录询价比价过程。同时,为了达成较低的采购单价,部分印刷品(志愿者证、会员证等)采购数量超出实际需求,造成了浪费。我单位对此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在《泉港区红十字会商品和服务采购制度》内增加对自行采购流程的约束,要求对自行采购3000元以上的商品、服务时进行询价,并做好相关询价记录。在采购之前进行科学评估、按需采购,争取在降低商品单价与实际使用需求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对于已经印制的志愿者证、会员证等证件进行妥善的封存保管,以延长其使用期限。同时,对新加入的会员、志愿者及时发放相应证件,杜绝浪费现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反馈的“部分惠民项目后期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问题,我单位已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对相关学校、社区进行走访督促,争取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盘活即有设施,更好的服务我区民众。对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开支经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我单位将继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议事制度,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和核心业务能力的全面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5-87763399,通讯地址:泉港区中心工业区旧区政府公务大楼1号楼116室,邮政编码:362801,电子邮箱:qgqhszh@163.com。

  泉州市泉港区红十字会

  201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