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共峰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2 08:4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5月3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峰尾镇开展了巡察。8月3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峰尾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镇针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43条,已完成115条,其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2项,立案查处3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34人次,效能告诫1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1.立说立行,不折不扣。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我镇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

  2.明确任务,对账销号。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3.统筹协调,相互促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通过整改时间的长短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提出时限,有序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措施持续用力,定期自查。通过与重点工作的紧密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项目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全方面的惩防体系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淡薄,考虑自己分管业务多,支持分管以外的工作少,担当意识不强,遇到分管工作以外的问题“三缄其口”。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镇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峰委〔2018〕10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峰委〔2018〕144号)等文件,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应知应会(100题)》,征订《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辅导读物,在全镇上下掀起“大学习”热潮。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每周二学习制度和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新思想、传达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等,全面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升党政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截至目前,组织党政领导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共5场次,开展机关支部学习会8场次。二是开好党政联席会。加大党政领导对班子成员工作的点评力度,常态化开展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通报,同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上级对口部门工作反映以及各项测评结果,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发挥好党政领导微信群作用。各党政领导将各自开展的工作发到微信群,方便各党政领导快速了解其他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情况,方便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业务交流。

  (2)针对村级组织领导指导缺位,村“三资”监管不力,村级组织“三资”管理混乱问题。2018年9月10日,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三资管理员进行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工作。针对种粮补贴问题,开展全镇种粮补贴排查清理工作,对存在以集体耕地办理种粮补贴的48户449亩田地予以核减,不再申请种粮补贴。

  (3)针对落实精准扶贫力度政策不够,挂钩帮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继续加强思想政策教育,提高镇、村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扶贫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时将国家扶贫政策公开、公示,利用各种便捷直接的方式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相关扶贫惠农政策。二是挂钩干部入户访查常态化,对扶贫户基本情况的掌握更为清晰,帮扶措施更加精准得力,并且通过挂钩帮扶领导的深入指导,上楼、峥嵘、前亭三个扶贫重点村的脱贫攻坚思路更为清晰,扶贫项目安排更为科学合理,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更为规范,项目进展速度良好。三是区扶贫“五项工程”得到精确落实,产业帮扶有4户,开展金秋助学47户,挂钩帮扶实实在在。

  (4)针对诚峰、诚平历史遗留宅基地问题。责成诚峰村、诚平村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力度,组织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制定推进工作安排表,争取2020年基本实现全部安置。

  (5)针对“8.31”事件尚有1名未息访问题。我镇调整充实包案化解小组,积极做信访人思想工作,并从生活困难上予以关怀帮扶,争取尽快签订息访协议。

  (6)针对多名群众强烈要求解决鑫顺花园、通镇路项目安置地确权问题。因早期安置地无用地批文、红线图等相关材料,不动产中心无法办理登记,镇政府于2018年10月8日向区政府请示,申请予以对上述安置地办理不动产登记。

  (7)针对村级民生工程指导不到位,奎璧骨灰堂选址与岩山公园建设规划冲突,2012年底建成至今未能投入使用问题。我镇已经向区政府申请建设镇级骨灰堂,目前,区住建、国土、林业联合按相关的政策确定红线图,待红线划定后我镇将按相关手续办理骨灰堂建设手续,在建设新骨灰堂的同时,解决原骨灰堂的遗留问题。

  (8)针对镇级敬老院和郭厝、联岩等4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后未能按要求发挥应有作用问题。我镇已经投入十几万元,对原敬老院进行了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目前,敬老院设立许可证已办理,并由民政局统一与第三方签定敬老院养老服务经营协议书,下步将根据辖区内有需求对象的开展相关业务。关于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后未发挥作用问题,我镇已对部分站点进行提升,增加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及健身器材等,目前,每个站点均有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由于风俗原因大家都不愿意入住,我镇将进一步引导孤寡老人、特困人员入住,并对有入住对象,采取委托第三方统一配餐服务。

  (9)针对峰尾中心幼儿园、郭厝后曾安置地道路硬化和照明等镇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较慢问题。峰尾中心幼儿园、郭厝后曾安置地现均已完成。同时,我镇围绕各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各级领导批示件,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方面,以党委名义发文建立督查机制。今年已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通报会2次,通报项目进度3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督查1次。目前,我镇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均按时序推进中。

  (10)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利用党政会和机关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将“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会前沟通交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轮流表态、集体表决决定等规定。

  2.关于议事决策形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没有充分发表意见,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事项问题,以及会议记录不够严谨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相关要求召开党委会和党政会,严格会议议程,党委领导对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事项逐一发表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党委(扩大)会议议题呈报表,要求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规范做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3.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镇区片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已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送区政府研究出台。二是由国土所跟踪片区改造区域相关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补缺补漏。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入户摸底镇区住户、人数、幢数面积,争取尽快启动征迁。

  (2)针对综治信访维稳问题突出问题。一是我镇持续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推进天网提升工程,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今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上级已取消我镇2017年度市级通报整改跟踪督导。二是结合综治、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利用综治入户访视,编制发放宣传材料。同时,开展打击“六合彩”等赌博违法犯罪及恶意倒会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共查获赌博案件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取得一定成效。

  (3)针对落实生态环保卫生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河道专管员考核制度,对各项办公制度进行梳理上墙。二是实施河长制挂图作战,做到落实一项,消除一项,更新一项。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定期对河道两侧违建鸡窝鸭舍进行强制拆除,防止畜禽养殖污染水源。四是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成立峰尾镇巾帼护河队,开展入户宣传、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4)针对个别低保户申报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家庭住房条件优越的群众享受低保问题。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民政的司法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检查。目前,各村委会已组织对辖区对象进行自查自纠,上报拟退对象22人,待镇里进一步核实后在年度滚动申报中予以取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对干部思想教育抓得不够紧,甚至以党建工作代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清、措施不明,安排部署浮于表面,未纳入考核问责内容问题。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张清单”制度,强化措施,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通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学习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机制制度;强化理论学习和舆论引导,制定《2018年峰尾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学习新思想作为贯穿理论学习的主题主线,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学习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切实抓好干部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

  (2)针对没有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互联网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职工思想动态、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工作基本空白问题。一是5月26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2018年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出台《关于关于调整峰尾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峰委〔2018〕114号)、《关于建立镇级网络阅评员队伍的通知》(峰委〔2018〕115号),加强网评员培训,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问题。同时,加大“海城峰尾”公众号建设力度,制定《“海城峰尾”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审核制度》,做好微信文章发布登记台账,利用公众号,第一时间对辖区内“峰尾镇车站广场突发意外事件情况”等突发舆情进行通报,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3)针对突发舆情应急响应较为滞后,对本辖区出现的舆情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有些甚至还被动应付,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问题。制定《峰尾镇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明确应急处置“时间表”和“路线图”,召开镇级网络阅评员及舆情应急处置培训会,切实提高我镇突发舆情应急处理能力。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框架不够完善、保障措施不够得力,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及干部分工负责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一是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重点整治有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改的党章和宪法宣传用语不规范、内容表述错误、陈旧破损等问题,把所有政治性宣传载体逐一进行点位、内容登统,形成自查报告。二是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在10月10日-12日联合镇组织办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大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阵地整改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5)针对2017年度镇党委(扩大)会议未见有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纪要未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处置情况问题。一是印发《关于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峰委〔2018〕75号 )。二是定期在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意识形态会议程序内容。分别在5月26日、8月11日、9月29日对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研判、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风险排查处置情况及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研究。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重经济,轻党建倾向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支部书记经常抓的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挂钩联系制度。重新调整了《峰尾镇党政领导成员挂钩基层党组织责任分工表》,坚持挂钩村党组织领导每周一下村召开例会指导工作,把党建工作和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计生、综治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抓党建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党委书记亲自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深入各村党组织,采用“听”、“看”、“问”的方式走访调研指导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思路。目前,已有5名镇党政领导到所挂钩支部上党课。二是严格实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拟定于2018年12月底召开峰尾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并进行现场评议和测评。强化党建重点工作落实。健全党员“三诺”制度,把“三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对“三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2018年村两委党员干部和党组织书记的承诺内容逐一进行审核,对承诺内容过于空洞、不切实际的,责令重新承诺并公示,建立党员承诺台账进行滚动更新。镇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定期汇报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评诺工作。三是镇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峰委〔2018〕141号)文件,要求各党组织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2日分别到各党组织开展2018年前三季度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大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三诺”工作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党组织逐项对照整改,进一步加强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再次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峰委〔2017〕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峰委〔2017〕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通知》(峰委[2017]55号)等文件精神,镇党委统一规范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牌,对党内政治生活程序、流程进行上墙,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指导各村合理设置党小组,明确党小组长,目前,全镇各村党组织和镇机关党支部均已设置党小组;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督导各村把村支委(总支)会与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分开记录,统一使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按规范做班子记录。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程序。组织支委(总支)成员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先在支委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将发言稿、民主评议表等保存归档,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发言情况、体现党员民主评议整个过程及评议结果,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程序的规范化、严肃性。

  3.关于思想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9月20日,镇党委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镇党委巡察整改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和专题讨论,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丰富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组织全镇党员在“党员e家”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组织支委在支委会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进行分组讨论,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2018年9月底,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扫黑除恶当先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知识的掌握。近期,镇党委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学习讨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关于对下级党组织指导督促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顺利完成20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了村级班子整体结构,放宽视野,拓宽渠道,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已建立一支54人的后备干部队伍。二是加强整顿非公企业“空壳化”。对全镇非公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全盘摸底,拟对联合党组织中已倒闭等未实际运营企业进行清理,要求五里海沙等党支部对企业党员数进行摸底排查,并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至企业,确保企业至少有3名及以上党员。对党员数量较少的企业,党员党费不再由所在村党组织代收代缴,要求由各企业联合党组织统一收缴至镇党费账户,并做好党费缴纳记录。三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各党组织书记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四是加强对党员因私出国(境)的规范化管理。镇党委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务必做好党员出国(境)的申请保留党籍工作,对于隐瞒党员身份出国(境)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对12名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而未回执的,已联系党员传真回执联或由转入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成功证明。

  5.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遵守发展党员“五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把好“入口关”,充分运用“海城峰尾”、“党员e家”等网络载体,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对于随意涂改党员入党材料的,对党支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党委会在研究发展党员相关事宜时,切实做到党委委员逐个表决,并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对于上楼村党支部1名在预备期间存在违建行为的党员,镇党委将给予约谈教育,下一步,镇党委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逐一征求纪委办、卫计办、“治违办”、边防所等部门意见,对于预备期间有不良表现的,给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重新核算全体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标准收取党费,做好《党员党费证》和《党费登记簿》登记工作,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要求诚新小区对2013-2015年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补缴,共补缴党费550元。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程序,对今后每一笔党费支出先经党委会研究后再支取。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计划,确保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重在查找问题和整改上,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2)针对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次数较少,对关键少数的管理监督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健全定期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坚持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镇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今年来,我镇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我镇卢琦故居修缮修复工程等重大事项、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信访案件办理等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开展重要岗位的重要工作事项监督检查,定期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9月5日,镇党委书记组织召开重要岗位集体约谈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9月26日,镇纪委还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自2018年8月起,镇纪委组织人员开展对“三重一大”决策、“三公经费”管理、“四风”问题、干部选拔任用、扶贫领域和村级“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四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严厉惩处。

  (3)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9月13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同时组织集体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相关知识,提高党政干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履职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9月上旬,镇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两个责任履职记录填写,督促党政领导对分管领域开展约谈提醒。

  (4)针对勤廉风险防控工作未持续推进,相关资料未更新,对新进人员未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问题。已重新梳理全镇勤廉风险点,修订我镇“五大办”、“五大中心”勤廉风险防控运行图,明确全镇每一名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勤廉风险防控制度,针对勤廉风险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根据岗位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对基层微腐败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查处力度不大,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违纪线索少问题。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纪委领导接访、下访等活动,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及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档,重难点问题实行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调查,事事有落实。今年来,我镇已经受理信访举报件10件,其中7件已办结,3件在办理中。已办结信访件中,转立案1件,拟转立案2件。二是突出涉农主线,解决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通过现场察看、查账、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群众利益项目专项监督检查。8月下旬,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数2个,发出问询函2件,约谈村主干2名。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查处与惩治两手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率和自办案件数。截止目前,已排查案件线索7条。

  (2)针对村级“三资”管理、扶贫工作、惠农资金等没有定期组织检查,监管不力,对有的村长期存在套取种粮补贴现象该发现未发现,未能及时给予制止纠正问题。一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定期专项检查。8月,镇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多部门对村级“三资”管理、扶贫工作、惠农资金开展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抓好整改提升。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对存在的“套取种粮补贴现象”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针对镇纪委“三转”不够彻底,两名纪检干事仍然参与其他业务问题。按照“三转”要求配齐专职纪检干部,目前已调整1名专职纪检干部。

  (4)针对谈话场所建设不够规范问题。已按要求重新选址,完成规范化建设,并通过上级验收,投入使用。

  3.关于干部队伍监管担当不足问题

  (1)针对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够紧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制定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定期对登记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多次在机关学习会组织效能制度专题学习。三是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查阅,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目前已抽查考勤记录5次、抽查值班情况21次,对发现问题严格进行通报处置,效能诫勉教育4人次,通报14人次。

  (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问题。一是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利用镇党委(扩大)会议、机关学习会等机会多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建知识、上级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党性;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10月中旬,组织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参观我镇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微信公众号通报典型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今年来,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我镇党委、政府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着手编制制度汇编。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决策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执行。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强化干部首问责任制意识,多次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学习,明确要求首问人员务必积极主动帮助联系。二是完善提升行政服务大厅,备齐饮水机、药箱、书写台等服务群众设施,组织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专题学习,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三是制定机关人员临时外出登记表,及时关注各科室请假和临时外出情况,避免出现无人值守情况。

  (4)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养老金办理手续不及时,存在达龄之后未能及时领取养老金问题。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制度,由镇劳动保障所提前收集、汇总、检查材料,并在享受当月底前上报区社保中心,同时通过信息、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各村,严格要求各村在发放前提前通知未缴保费的享受人员。

  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内控机制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已组织人员对未开具社会抚养费发票的群众进行排查,并协调信用进行社补单,待补单后将立即入账,调整银行存款并给予挂账处理。二是因部分群众进账单未入账,造成余额为负数问题,今后将及时收支入账,完善财务制度。

  (2)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个别单据没有原始发票就直接给予报支,报支工作餐费用无具体用餐人员名单,报支油费未附具体车辆使用分配详单,报支工程款使用非税收票据入账等问题。一是强化票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无原始票据报支现象。针对车辆保险费9805元无原始发票问题,已责成保险公司补开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用餐及接待费管理制度,强化公务用餐审批制度,针对4156元未附用餐名单给予补附名单,给予加强公务用餐审核把关力度,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强化公务用车和公车管理,加强公车适用以及油费适用细化管理制度,针对3.32万元未附分配清单的油卡报销费用给予补附分配清单。四是强化工程管理,补开具税票,替换非税收据,共补开26万元。五是镇纪委对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并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镇效能办依照《泉港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对相关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效能告诫处理。

  (3)针对茶叶采购领用管控不严,茶叶支出费用未见领用清单问题。严格茶叶采购领用制度,制作统一办公用茶领用表及会议用茶领用表,明确领用科室、领用人及茶叶用途等基本信息,作为报销依据。同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2018年下半年茶叶总量不超标。

  (4)针对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互控制度缺失,财务人员擅自支付未经法人代表签批票据问题。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对财政所人员进行重新分工调整,健全互控机制。对计生办部分上缴计生局专款,仅附计生局文件及相关通知,未经领导审批直接上缴的,已报送我镇主要领导补审批手续。镇纪委介入调查核实,镇效能办对经办人员进行效能告诫处理。

  (5)针对财务人员面对法人代表变更后,在处理离任领导已签未报的票据时,未按规定再次经时任法人代表签批就直接给予报支问题。已重新审核票据,对出现离任领导已签未报的票据现任法人代表给予重新补签,目前已全部送相对应法人代表补签审批。

  (6)针对存在重复报支、多报支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核查后并追回,已追回款项共5220元。镇纪委、效能办对经办人进行效能告诫处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7)针对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及现金收付未做到日清月结问题。已制订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日清月结。

  (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现象问题。已由党政办、财政所共同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登记,逐一明确责任人,建立固定资产清晰台账,制定办公家具等采购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人岗位调动流转登记。

  (9)针对个人借款逾期未归还问题。进一步完善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借款超过2个月的人员进行预提醒,并下达书面催款通知书,逾期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3个月以上的,直接由镇纪委予以处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先审批后维修制度,对轮胎维修费用未报备事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补充说明。二是加强油卡管理,开展公务车驾驶员培训教育专题会,严格要求驾驶员按一车一卡要求使用油卡和按时入库管理,同时,对今年以来各车辆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制定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严格进行用车登记。四是镇纪委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镇工作人员违规领取村级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所领取的村级补贴,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退回诚峰村镇级领导创卫午餐补贴1920元和4010元,并退回镇联防队员领取诚峰第二市场卫生整顿补贴1100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三定方案及镇行政事业编制数,逐步规范干部岗位,2017年9月下旬,已将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股级干部职数调整为1人。综治办目前已调整减少股级职数1人,但因涉及信访、610办、道安、消防等岗位职责,且前尚超职数1人,下一步将结合业务整合等工作,逐步调整整改到位。

  2.关于股级干部选人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干部股的沟通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关于加强全区股级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3.关于部分重要敏感岗位由自聘人员担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干部档案信息库,全面掌握干部工作动态,督促镇财政所重新调整人员分工,目前镇财政所会计一职由镇在编事业干部担任,原自聘人员已调整安排至镇卫计办工作;已协调镇综治办对于选派信访驻京驻会联络员务必安排在编人员,避免再出现由自聘人员担任综治信访敏感岗位工作人员。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项目发包、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2018年9月10日,召开峰尾镇村级财务管理、“三资”规范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业务操作规范培训会,进一步规范镇、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镇纪委对各村主干及经办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2)针对超合同付款,且未预留工程保质金问题。已全部收回超合同付款6.89万元,补缴工程履约保证金24万元,超合同付款10%的予以收回7125元。针对该问题,镇党委对分管科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有关部门把好审核关。

  (3)针对未及时、足额收缴工程履约金问题。已责成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补缴工程履约金,共收回19个项目履约保证金733885.9元。镇纪委对南和嘉园项目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未经财政审核等问题。2018年9月10日,召开峰尾镇村级财务管理、“三资”规范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业务操作规范培训会,进一步规范镇、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12月,镇纪委对财政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各村主干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2.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把关,规范合同管理。对部分合同要素不全问题,已重新审核并补充完整。对未按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已通知相关施工单位补签回购协议。

  3.关于上楼村扶贫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拨付扶贫资金不及时问题。因上楼村项目推进缓慢,为了确保扶贫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所以未按时拨付,今后将严格按规定节点拨付扶贫资金。

  (2)针对扶贫开发项目变更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和扶贫资金用途问题。我镇上楼村2015年为区级扶贫村,上报项目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农田小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培训就业服务点、发展黑山羊养殖、文体活动场所、农家书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及环境卫生整治,因项目考虑不周,所报项目未能正常开展。后经上楼村村两委多次研究,变改为较成熟可行的扶贫建设项目,包括环境整治、亮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惠民项目、发展黑山羊养殖、光伏发电项目。2015年11月25日,上楼村将项目变更内容报告以书面形式送我镇审批同意,目前扶贫项目基本已完成建设。

  (3)针对三个扶贫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程履约金问题。已责成上楼村对三个项目进行梳理,催促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补缴工程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共补缴保证金49308.4元,其中排洪沟30KW光伏项目33400元、25KW光伏项目15908.4元。11月,镇纪委对上楼村主干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规范使用扶贫资金。

  (4)针对扶贫款未专款专用,以扶贫款支付村部修缮材料费用问题。已责成上楼村进行调账处理,从村财中列支村部修缮材料费用。

  (5)针对款项拨付手续不完整,拨付个别工程款所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未注明验收时间、施工合同未注明签订时间,未附工程建设进度申请拨款单及竣工验收报告问题。已补办相关手续,注明验收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在记账凭证附齐进度拨款单和竣工验收报告。

  4.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库存现金白条抵库现象严重问题。已处理部分白条抵库情况,收回手续完整、已入账且不合理的款项13.2425万元。下一步,将加强各村资金规范化管理,逐步解决白条抵库问题。

  (2)针对资金使用报备流于形式,存在款项先付后报备现象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峰委[2007]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资金报备制度,严格要求依次填报村集体资金使用报备表,严格填写支票使用情况审批表,注明用途,经村委会主任,书记签字,并报所在工作片领导审批同意。

  (3)针对村财代垫社会抚养费等费用问题。2018年9月10日,召开峰尾镇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暨“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部署村财代垫社会抚养费专项清理工作。

  (4)针对虚报种粮补贴纳入村财收入,把种粮补贴纳入村财收入款项问题。开展全镇种粮补贴排查清理工作,对存在以集体耕地办理种粮补贴的48户449亩田地予以核减,不再申请种粮补贴。

  (5)针对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未在农村三资管理系统更新资产、资源、合同类信息问题。已责成各村将资产、资源、合同详细信息更新录入三资管理系统,目前已更新至2018年9月。

  (6)针对对资产、资源发包未公开竞租、招租,工程项目监管缺,存在违规招标嫌疑及肢解工程等问题。2018年9月10日,召开峰尾镇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暨“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印发相关资料,进一步明确工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诚峰村违规招标、肢解工程的问题,我镇纪委对诚峰村2名村主干进行立案调查。

  (7)针对租金未收取到位问题。已责成各村加大租金收取力度,目前,前亭村收回铁塔公司租赁费7500元、诚平村收回店面租金12000元。

  (8)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及时,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实际出租日期,合同金额计算错误等问题。已责成诚峰村中止9份不合规合同。

  (9)针对购买服务(货物)未公开招标、询价议价,报支大额图书、文具用品费用,仅有合同,未见询价议价材料;报支大额机械租赁费用,未见相关合同(协议)和双方约定的机械台班单价记录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对新增需购买服务项目,已按照询价或公开招标方式规范化操作。报支大额机械租赁费用,通知村级按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和双方约定的机械台班单价记录进行交易。

  (10)针对“一事一议”项目未实质性筹资筹劳,项目投入主要来源为村财收入、相关部门补助资金及上级财政补贴,未发现向村民筹资筹劳记录问题。因“一事一议”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村民筹资筹劳困难,经村委会研究由村财代投入,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文件执行。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接下来,我们将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制度,以巡察为契机,把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上台阶的过程变为更好地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过程,完善构建各项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真正实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两手抓、互促进、获双赢的目标。

  一是持续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工作成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步步整改到位,一件件落实到位;对个别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时限,加强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

  二是修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中建立的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进一步进行梳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完善腐败风险预警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的建设,形成一整套有效约束和科学激励相结合的机制,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三是结合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巡察实效性。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我镇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中,要以巡察发现问题为戒,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在自加压力、聚力攻坚的同时,要理清思路,防控风险,推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760900;邮政信箱: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588号;电子邮箱:fwzdzb@126.com。

  中共峰尾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