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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2 08:4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5月1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卫计系统进行了巡察,8月2日下午,区委巡察二组向区卫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一)强化责任抓整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立即成立区委巡察二组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施文勇同志任组长,吴海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和督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局长兼党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带头认领整改任务,抓好各自挂钩单位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局领导班子逐个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 充分讨论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印发了《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对卫计局巡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对76个问题细化分解,印发《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卫计系统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对卫计局巡察反馈存在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单位)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正视区委巡察反馈各自单位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三)立足长效抓整改。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相类似的问题。对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建立健全5个规章制度,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学习制度,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强化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落实中央、省、市、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措施乏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扩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加强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泉港区医院病房楼2#楼、医技楼和妇幼保健院迁址重建,启动泉港区中医院建设,完成界山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并整体搬迁投入使用。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今年分批次赴高校自主招聘在编人员26人,均已上岗履职。三是加强重症医学、标准化手术室、血液净化、妇产科、儿科、传染科、康复科、中医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利用世行贷款完成心电、医学影像、远程会诊等中心建设,消毒供应、临床检验、病理检验中心筹建中。四是在区医院建设10个省级名医工作站,吸引省级医院乡贤专家前来坐诊、手术,增设7个周末名医门诊,共有35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坐诊,共接诊911人次,大型手术6台,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省级优质医疗服务。五是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在山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院均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2)关于全区卫生与健康领域短板比较明显问题。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严重滞后问题。创新四种养老服务模式,以医疗为主开展养老服务拓展模式,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以日间照料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解决生活能自理但长期患有慢性疾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结合家庭医生签约的养老模式,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保健问题;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临终关怀病床模式,解决癌症晚期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二是医院床位缺口较大问题。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区床位数由1400张增加到2100张,千人均床位数达到5.5张。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放宽市场准入,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不设类别、规模、数量、布局、地点要求,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不受规模和规划数量限制等。截至今年9月份,共接收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件3件,新批准开办医疗机构3家。

  (3)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根据新版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培训班,签约工作不再追求签约覆盖率,注重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全科医生团队为主导,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签约服务,并不定期组织进行督查。

  (4)关于流动人口导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日常清查清理,及时上传、比对、核查、上报出生信息,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逐步形成覆盖区、镇(街道)、村三级的网络。进一步加大力度与各用工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在各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管理联络员,纳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以掌握详实、准确的数据。

  2.“宗旨意识不强,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安居工程”对象实施不精准,政策效应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印发《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明确农村计生女儿户安居工程扶助条件的通知》(泉港卫综〔2018〕100号),从资格条件、资金补助方式、验收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计生女儿户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同时,组织督察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入户核实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关于部分惠民项目后期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①关于2016-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长期闲置,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已责令山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重新开放“健康自测小屋”,并指派专人管理,日常加强卫生保洁,引导群众开展健康自测,并将健康自测数据保存完整。二是我局于9月14日开展全区“母婴设施建设”督查工作,重点联合镇(街道)卫计办对泉港汽车站内设置的“爱婴哺乳室”进行督查,要求恢复原有配置,标明指引牌,并指定专人管理,引导哺乳对象在“爱婴哺乳室”内进行哺乳。②关于2017年区疾控中心投入10.0241万元采购的辐射防护工程设施以及X线诊断机设备,一直没有启用,而将自身承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Ⅹ光射线项目委托给泉港医院,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加大力度继续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临时X线拍片诊断人员,并与泉港医院协调以多点执业的方法共用X线拍片诊断人员,待人社局机构改革人事冻结解除后,使用中心仅剩的2个编制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闲置问题。

  (3)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政策推进乏力,群众享受率逐年下降的问题。不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该指标列入《2018年度泉港区医院院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要享受到该优惠政策,享受率达到100%。

  (4)关于医疗惠民资金结余较多,社会效益不明显问题。截止目前,结余资金已列支1676万元,剩余部分主要是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该部分经费将根据区级乡村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作为乡村一体化工作经费下拨。我局将及时通报相关科室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项业务按时序开展,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时序性。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内容,合理测算工作经费支出,切实推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挂钩扶贫措施不多,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扶贫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对挂钩扶贫领导干部进行《扶贫工作手册》规范填写解释说明,把帮扶计划和帮扶活动分别记录。同时,不定期查看《扶贫工作手册》,确保手册中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规范填写。

  (2)关于精准帮扶措施不多的问题。挂钩领导重新对涂岭镇10户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了解生活近况,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予以不同形式的帮扶措施。通过帮忙购买机器做粮食加工、扩大小卖部经营、盖羊圈养羊、介绍工作、赞助其子女上学等方式解决贫苦户当前遇到的困难,促进劳动就业,提高家庭收入水平。今后我局挂钩领导将定期下乡入户了解贫困户生活改善情况,及时研究下一步帮扶措施,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3)关于健康扶贫工程未开展的问题。多次协调涂岭镇卫生院安排乡村医生到贫困户家中对病残户进行健康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到医疗机构来治疗的,予以减免费用。督促乡村医生进村入户重点加强村医对挂钩贫困户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能力服务,针对贫困户不同情况和个体差异开展医疗服务。

  4.“意识形态工作敏感性不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制订《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也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8月15人,专题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朱林果教授为卫计系统党员干部讲授《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要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履行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谋划党建工作,避免发生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现象。2018年9月6日,系统党委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部署党建下阶段重点工作。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①关于支部党员大会次数偏少的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议,对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使“三会一课”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②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形式,会议议程、党员发言等必须详细记录,及时审查复核会议内容,做好存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会议记录的指导作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③关于党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在党课选题、上课老师选择上均在支委会上讨论研究,为支部党员能切切实实上好党课,提高党性修养把好第一关。此外,督促各支部上好党课,而不是停留于形式,对各支部开展监督检查。

  (3)关于支委会核心不突出的问题。①关于领导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局机关支部书记已由局长施文勇同志担任(巡察期间已整改)。②关于班子配备不齐全的问题。因区卫监所书记核定为副科级干部职级,按照科级干部管理权限,需区委任命,我局已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抓紧解决卫监所未配备支部书记问题。另外,关于山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问题,我局也将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方案要求向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报告,争取抓紧充实到位。③关于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程序做好支部的换届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4)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①关于党员关系转移不及时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流动后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按规定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②关于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每月按时做好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工作,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每位党员党费交纳标准,对发现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对其批评教育,提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

  2.“思想建设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工作,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确保每位党员把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在心、落实到位。

  (2)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以更多的形式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8年6月组织党员赴德化坂里中共福建省委旧址教育学习,加强机关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学习弘扬革命先烈们的艰苦奋斗精神。2018年7月系统党委根据李克强总理对《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批示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实际,组织系统党员观看,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热情,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3.“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建立系统党委委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促进系统党委对下级党支部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督。按照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做好会前专题学习和谈心交心工作整改,整理学习笔记和谈心交心记录,增强会议质量。按要求开展自我批评,其余班子成员逐一进行相互批评,做到实事求是,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督促个别党员按照要求整改对照检查材料。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实的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自范围内的职责,持续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6月初,施文勇同志和陈红榕同志分别与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新查摆风险防控点并上墙公示,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环节和风险点,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并针对各自风险点制定出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以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制定“三重一大”月报表,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以实时掌握各单位主要工作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排查,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今年来已收集报备表86份,经分析排查,发出整改意见书1份。三是制定《驻卫计局纪检组勤政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并根据实际岗位制定年度谈话计划,其中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及易发案岗位如防疫组、药械采购、基建项目等岗位列为年度必谈,截止目前已开展日常廉政提醒谈话17人次。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批评教育约谈,今年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函询批评教育5人次,发出2份通报,退回违规发放金额6773.6元。

  2.“行业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疫苗采购监管不严的问题。制定二类疫苗采购制度及采购流程,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采购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各预防接种点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督导管理,督促其规范疫苗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管理各环节,确保预防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2)关于疫苗接种出现断苗现象的问题。督促区疾控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省级完成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前,按原市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中标的疫苗品种、生产企业、价格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订购,恢复开展我区二类疫苗采购。现区疾控中心已加强对我区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各预防接种点根据辖区需求积极开展二类疫苗接种服务工作,满足群众需求。

  (3)关于医德医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今年9月份,启动全区推行“暖心服务”三年行动,要求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建立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挂钩制度。

  3.“行政执法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非法行医”查处不力的问题。一是切实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坚持疏导结合,卫计服务窗口简化办证手续,落实“放管服”,目前共引导新增办证照41家(其中医疗机构21家,公共场所20家)。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域“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行医”查处力度。截至10月25日,共立案查处15起,其中非法行医案件8起,取缔关闭7家(浮浪桥骨科诊所、妙音中医诊所无证诊所2家;祖辉牙科、大伟牙科、炳清牙科、荣昌牙科、仁爱医院口腔科无证牙科诊所(科室)等5家),没收非法所得54580元,处罚29470元,共计84050元。办理3件重大“两非”案件,处罚48300元,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行医势头。今后打击非法行医要形成常态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

  (2)关于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够的问题。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共排查生活美容机构83家次,医疗机构149家次,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247份。开展以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为重点的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重点对B超备案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日常监督巡查17次,出动卫生监督员70人次,检查医疗卫生单位35家次,办理3件重大“两非”案件。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8起,其中没收非法所得54580元,处罚16000元,共计70580元。今后,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机制,形成持续威慑力,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力争监管实施全覆盖。

  (3)关于办案程序及卷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已于6月底前完成卫生监督员证办理工作,共有9名人员取得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执法程序。

  (4)关于涉案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专人对档案室各类卷宗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对仓库涉案物品进行规范分类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仓库,规范罚没物品出入库登记表,明确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名。案件办结后,涉案物品随案入库封存。

  4.“工作作风抓得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机关干部干劲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每日考勤通报,及时约谈迟到早退干部。二是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用优秀传统、革命文化支撑政治定力,使党员干部保持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三要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明纪律关键是从严执纪。三是进一步研究制定干部轮岗制度,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关于享乐主义思想依然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享乐观、消费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①关于机构改革后,原卫生局与计生局、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合并过程中,未对本单位所有资产负债及其占有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问题。2018年8月,已由妇幼保健院委托泉州中正方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原计生服务站并入后的全院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清查,目前已完现场实物盘点、所有原始卡片与原始凭证比对核实工作。已基本完成清查基础工作,12月底前将出具清查结果并报批处理。另外,还委托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②关于2015-2017年,区卫计局、原区计生局、卫生局先后3次报废固定资产170.05万元,只报废销账,未进行处置,与闲置资产起堆放在仓库,未建立仓库资产明细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局全部固定资金进行清查盘点,目前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对我局固定资产初步清点工作,修改固定资产登记系统相关信息。待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将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并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处置,收回残值。③关于计生服务站大楼于2000年12月竣工,未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入固定资产账。2014年,区计生服务站大楼被征用拆除,与山腰街道签订由永嘉天地房地产公司新建大楼赔偿,目前该项目搁置无进展的问题。根据《泉港区龙山社区“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协议书》内容,因安置期限期间未见动工建设,原计生服务站于2015年12月份、2016年9月份致函至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卫计局于2017年3月、2017年7月、2018年5月份、2018年9月分别多次致函山腰街道办事处,催促解决原计生服务站大楼赔偿事宜,但至今仍未见妥善处理措施。我局将加紧与该街道交涉,争取尽快解决。

  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出台《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暨议事规则制度》(泉港卫综〔2018〕77号),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流程。(巡察期间已整改)

  (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形式,规范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人员发言、决议内容等。

  (3)关于存在应议未议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如实记录局务会等会议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

  6.“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①关于2015年,原区卫生局支付培训费8208元,未附培训费预算单和结算单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支出金额2000元以下的由局分管领导直接审批,2000元以上的需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发生无指定用途的1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支出审核管理,重点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规范培训费报销手续,在综合定额范围内编制培训费预算单,并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填写结算单。落实出差事前报批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②关于2015年,原区计生局开展全区计生社保协管员业务培训,未统一安排用餐,以发放加班补赔形式违规列支会议伙食费1.99万的问题。严格落实会议费预算审批制度,规范安排会议用餐,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列支会议费,变相发放补贴;报销会议费时,认真审核会议费预算单和结算单、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确保会议费列支合规合理。

  (2)关于没有建立领用签收制度的问题。对办公物资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各股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填写物品领用单,落实领用签收制度明确物品领用人或领用单位。

  (3)关于存在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行为的问题。2016年1月27日国库支付两笔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工作人员通讯补贴25410元,因报账员录入错误,将费用转入备用金卡,导致大额现金支出现象出现。该笔支出25410元于2016年2月3日通过工商银行泉港支行从报账员备用卡金转入工行代发工资专户,通过工行代发工资专户代发至相关人员卡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报账规范及现金管理办法规定,费用高于1000元的支出一律不得使用现金支出,切实加强现金支出的审批管理。

  (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①关于1998年,原区计生局长期挂账东张村、山腰新明针织厂等11个单位计生“三结合”借款43万元,长期未清理,导致部分债务主体发生变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东张村、界山石安公司、后龙鑫盛公司、南埔合源农业发展公司、峰尾兴辉水产公司、郭厝回族林果场、前黄手套厂、前黄镇凤林村、涂岭镇汶阳村、山腰新明针织厂凤翔成皮包厂计生三结合43万元为1998年发生,为解决计生户就业问题而拨付的计生三结合基地周转金。项目至今已20年,因会计凭证未移交问题,难以获取该部分原始凭证,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合理合规方式清理该部分往来款项。②关于2005年,原区卫生局干部个人欠款8.2万元,未按2015年泉港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清理的问题。该欠款系该干部任卫生局报账会计期间(2002-2015年)发生的,根据区纪委办案结果及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挂账。因该干部犯贪污罪于2005年10月被判刑入狱,所欠款项一直无法清收。③关于各卫生院普遍存在长期拖欠“二类疫苗款”的现象,区疾控中心未及时清算,后期催收款项措施不力,账上长期挂账,导致二类“疫苗”账账不符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区疾控中心,明确往来帐清理责任人,对长期挂帐的卫生院通过电话联系和发函的形式催款。督促区疾控中心建立进一步控制批售二类疫苗应收款项回款时间控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上月销售次月回款控制制度。欠款未清的,暂不配送后续二类疫苗。截止2017年12月止,南埔中心卫生院尚区疾控中心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二类疫苗款共计420280.4元。经催款,该欠款分别于2018年4月回款132170元、2018年8月回款49945元、2018年9月回款143648元,余额94517.4元将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清算到位。

  (5)关于部分代收款及收费项目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①关于2016年12月,诚峰、古县、凤林等3个村代收2017年度新农合资金个人筹资缴费202.51万元,存入代收人个人账户,分别于12月29日、31日转入新农合基金专户,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前黄凤山村代收筹资缴费47.25万元,现金库存,于2016年12月26日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的问题。因医保机构整合,新农合相关业务已由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泉港管理部经办。②关于区疾控中心在接种门诊零售生物制品收费时,收费未按规定时限上缴财政专户,存在少则一周多则10多天才上缴一次财政专户的现象的问题。区疾控中心已于2018年5月修订收费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收费资金量,进一步明确收费资金缴款时间段,并将制度上墙。收费交款日为每周一、周二、周四。门诊收费人员每日在下班后及时结帐当日收取现金并交付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复核收费票据及收费金额是否相符,并交接收费处现金,存放于单位保险档,于次日上午结缴财政专户。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存在超范围报支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2014-2015年,区卫计局干部在报销探亲假交通费时,2次多报销住宿费375元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并已将多报销的探亲假住宿费375元缴存至财政代管资金账户。

  (2)关于2014年4月,原区计生局报销赴台开展生殖保健学术交流时,在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情况下,还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问题。已通知相关人员,并已将4200元相关费用缴存至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我局将落实出差事前报批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2015-2016年,区疾控中心两位干部存在多报销差旅费情况的问题。区疾控中心组织自查并通知相关人员于9月底完成退还多报销差旅费。我局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我局已收回发放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官补贴300元。组织疾控中心自查2014年至2017年有关超范围发放外借外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情况,于9月底通知相关人员退还超范围发放卫生防疫津贴3人合计9786元。

  (2)关于以加值班名义普发加值班补贴的问题。重新梳理对津贴的发放、接待费的审批、公务车辆的管理等方面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再进行查找问题,发现违规情况重新整改清退。此外,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财政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不再发生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

  3.“违规接待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建立接待清单制度,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经主要领导审批,由综合股统一安排。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同一公务活动只安排一次公务接待。

  (五)选人用人方面

  1.“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基层卫生院借调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职责,科学合理用人,进一步优化整合,提升整体的服务能力。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严格控制借调人员的人数并完善借调手续。另外,根据工作任务情况,逐步清退借用人员,做好借用人员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平稳运行。

  2.“股级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区股级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泉港委〔2003〕21)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开公示、廉政知识测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要求,将干部及重要岗位交流工作纳入卫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之中。

  3.“临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泉港政办〔2016〕286)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序。同时,按照《泉港区卫生系统临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初审考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先批后用。

  4.“卫计人才流失严重”问题整改情况。出台卫计系统卫技人员管理办法,严格人员进出程序,先由各医疗卫生单位逐级严格落实对拟流出人员的谈心谈话制度,逐级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后,按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方面

  1.“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回避现象,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回避的风险”问题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在全系统排查不相容岗位未回避风险问题,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存在夫妻关系未回避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责财务工作改由其他同志负责。

  2.“未能对排查不符合享受计生政策的对象及时退回奖励金”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加大追缴力度,对不符合享受计生政策的对象下发退缴通知书,责令限期退回已享受的奖励金。现已追缴不符合享受农村二女夫妇奖励对象49人(界山镇24人,山腰街道18人,前黄镇5人,南埔镇2人),退缴金额40500元。对经多次通知退缴仍未退缴的对象,我局将依法按照法律途径解决。

  3.“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被巡察单位的业务宣传项目杂、多,印刷费支出随意且数额较大,未建立询价制度。个别宣传材料印刷数量未进行学随意定制数量,印多发少造成较大浪费”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采购制度、询价制度,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进行询价。加强节约管理教育,对确需印刷的宣传材料数量进行科学评估,禁止随意定制数量,印多发少,造成浪费。统一规范宣传项目,严格控制印刷费支出。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主体责任意识再深化。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相关精神,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问题整改落实再推进。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将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坚持整改成果再转化。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把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强大动力。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效。把握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机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卫计系统谋发展、抓改革,促创新的强大动力。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95-87971551;

  地址: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105号卫计大楼803室;

  电子邮箱:qgqwsj2005@126.com。

  泉州市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