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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6 09:0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7年12月8日至1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侨联开展了巡察。2018年4月9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侨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5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区侨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区侨联对反馈意见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区侨联的重点工作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区侨联及时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研讨整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主席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承担具体整改任务,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港侨联〔2018〕7号),提出19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提升年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

(四)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五)拓展整改成果。坚持思想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从落实主体责任到权力制约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普查、梳理、修订和完善,构建廉政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织未建立,“四个意识”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应具备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我单位目前尚不具备成立支部条件,在单位支部未成立的情况下,整改期间我会领导主动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协调,决定在机构改革前由区委台办支部将我会干部纳入党员发展对象。二是为全面贯彻“党建带侨建”工作,我会建立了《泉港区侨联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泉港区侨联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由主席办公会或会务会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政策及会议精神,按要求抓好每个专题学习,自觉运用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

2.关于会议制度不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泉港区侨联会议制度》,规范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主要议程等,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全程规范记录,对重要事项研究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

3.关于部分职能弱化,侨企服务、侨法宣传等方面措施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联系服务侨资企业,重点调研走访了兴通船务有限公司、顺美家私、香港威豪、标盛工贸、福海粮油等企业,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探讨企业发展措施,并将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普及到位。二是紧跟形势,以“石化筑高地,融合建新城,生态立样板,共享奔小康”为主线,立足国内和海外“两个平台”、“两种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的招商活动,动员鼓励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亲积极参与家乡经济建设、兴办公益事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三是开展侨法下乡、侨法讲座、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形式的侨法宣传活动。

4.关于党员未正常参加党内政治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目前只有一位党员,其组织关系在后龙镇,机关尚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针对实际情况,我会拟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要求该名党员把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区委台办党支部,便于今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正常参加支部党内政治生活。

5.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在本单位不具备成立支部条件的情况下,主要领导主动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共同协商,确定在机构改革前由区委台办将我会干部纳入党员发展对象。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会,积极主动融入区委台办党支部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正常参加支部政治生活。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区侨联主要领导主动向区领导和统战部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春节刚过,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明聪就主动约谈侨联主要领导、侨联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落实好廉政提醒谈话,实现约谈全覆盖,对主要领导在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在监督下履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方面及时拉袖、提醒。召开机关干部务虚会,深入剖析排查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上墙公布(等办公室搬迁后,再公布上墙)。

7.关于单位内部机制建设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泉港区侨联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财务审批、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使固定资产的采购、损耗、报废等资产增减一目了然。建立涉侨互赠礼品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华侨回赠礼品列清单登记造册。

8.关于涉侨礼品和印刷服务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泉港区涉侨礼品采购管理制度》,对涉侨礼品收受、回赠对象、标准、范围,礼品采购种类、流程及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关于印刷服务,2018年5月始,区侨联自行购置了一台复印机,今后机关日常印刷服务可自行解决。

9.关于涉侨接待和赠礼超标准、不规范,没有厉行勤俭节约问题。

整改情况:之前我会在公务接待中,存在部分侨胞会临时加带国内亲属参加宴席的情况,造成实际参加人数多于原公函或电话记录中体现的人数,接待费用也因此超出预算标准。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外〔2014〕1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实施细则》(闽机管综〔2017〕6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涉侨接待工作。

10.关于报支差旅费存在超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严格按照《泉港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泉港财〔2018〕113号)执行。对巡察发现的个别干部存在报支差旅费超标行为,已督促让其退还超标准部分费用,存入机关账户。

11.关于个别领导办公室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已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毕。

12.关于“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泉港区侨联2018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学习,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构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制定《泉港侨联日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制度、人员去向报告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督查考勤情况。三是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成立区侨联工会,今后有关机关干部应有的工会福利待遇将依法依规予以保障。

13.关于“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任免股级干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14.关于“困难侨眷慰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侨联关于印发<泉州市贫困侨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6]162号)使用贫困侨资金,对材料不完整的进一步补缺补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15.关于“下拨基层经费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区侨联将镇(街道)侨联工作经费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由镇(街道)财政所统一核算,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二是对侨联拨付的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今后将严格执行“先验收后拨付原则”,确保项目资金管理有序、高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5-87971357;邮政信箱: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609室区侨联办公室;电子邮箱:qgql2008@163.com.

泉州市泉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8月6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