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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6 08:5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4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视问题,明确责任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阶段组织班子成员、团区委全体干部职工、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巡察意见,我委专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责任部室和责任人,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三)跟踪督导,追究责任。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巩固一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定期抽查、实时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未能完成的干部严格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解决

“四化”问题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泉港共青团改革方案》,召开共青团泉港区第四次团代会,着力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强“三性”,去“四化”,补“四缺”。二是下发《关于团区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团委工作的通知》(团泉港委〔2018〕69号),建立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团委制度,深入基层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开展全区基层团务工作大排查,摸清各基层团委团员数、专兼职团干部、团支部基层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基层团情真实准确。三是举办“团的开放日”等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届青年参观、了解团区委机关职能,密切与团员青年交流联系。四是印发《泉港区团务工作汇编手册》,从重点工作和日常事务着手,加强团务工作指导,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

2.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并将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三是鉴于合作影院装修升级,暂停播映“共青团周末剧场”。同时以泉港优秀青年人才服务为重点,以联谊交流为主要载体,将“共青团周末剧场”打造成青年联谊交流活动阵地,并建立影片审核审批制度,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加强影片审核把关。

3.关于贯彻党建带团建、团建带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以“五四”期间为契机,主动向区委汇报今年团委工作重点项目,争取形成区委在“政治上领导、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的有效机制。二是根据党建带团建的方针,同时依托团区委机关党支部,以青商会企业为重点,开展“区域化团建”,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工作为载体,带动优加众创空间、兴通船务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三是开展泉港区“活力团委”团建创新项目竞赛活动,引导基层团委、团支部等团组织主动策划团建创新项目13个,通过网上晒项目、邀请网友评项目、现场亮项目等方式激发基层团组织生机活力,并对优秀团建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制定村级团干部考核方案,从团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不断完善考评措施。同时,积极与团省委、区财政沟通协调,优化农村团支书补贴发放机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挂钩扶贫工作自查。着力改进帮扶工作方式,建立走访登记、规范帮扶记录、完善帮扶档案等,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建立扶贫物资领用、审核、签批三级审批制度,采购领用分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扶贫走访登记和资料建档,确保扶贫工作扎实细致。三是针对挂钩贫困户庄秋辉家庭建立系统帮扶制度,实行班子成员定期走访,并从健康体检、其孙女课业辅导、家庭卫生清洁、争列低保等方面开展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5.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共青团泉港区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支部会议、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会议记录要求等,严格落实人事、财务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确保“应议尽议、应记尽记”。二是针对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明确各类会议专门记录人,规范记录研究过程,确保会议记录详实准确。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交纳等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首月首周上一次党课,并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建立健全《团区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解责任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结合团区委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调度、年终有总结。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严格区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内容,整理完善党务公开内页档案。三是筹备召开团区委2018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重点,夯实责任。四是按照《团区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要求,明确党支部各成员分工职责,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到2019年确保按期规范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3.关于党员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团区委机关学习制度》,明确年度党员学习计划,按照《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学习,并确定每季度首月首周为“支部党员学习日”。二是将党务干部培训、党建业务培训等纳入共青团系统“青年大学习”活动学习内容,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教学,并开展“主题党日座谈会”、“支部党员荐书”等活动,以多种方式营造学习党务工作的氛围,掀起比学善用的热潮。三是针对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团区委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隐瞒党员身份、个别领导干部因私出境未申请保留党籍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在机关例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即知即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要求及时开展党员年终评议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的情

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团区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切实增强党支部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并由机关支部书记与各部室责任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分解责任,加强廉政教育。根据实际制定团区委“五抓五看”责任方案,落实各项主体责任。三是协同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对基层团干的日常监管,在团系统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制度。

2.关于团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团泉港委〔2018〕67号),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级团组织团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依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对标找差,落实整改。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团务大排查的通知》,通过自下而上开展团情统计,摸清团支部、团员数,并以此为依据按标收缴团费。三是协调区财政及各镇(街道)、学校等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户头中设立基层团委团费专项科目,确保团费即缴即存、专户专管。四是邀请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承祖对团费收缴、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规范建立基层团委团费收缴、使用详细账目。五是按照团区委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健全团费收缴制度。对公款私存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汲取教训并整改到位;对泉港二中团委超标收缴团费问题和前黄镇团委收缴团费不规范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基层团委开展自查自纠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六是针对共青团系统普遍存在的团费收缴问题,探索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团费收缴APP,方便团员个人按月足额上缴团费。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分解报支办公用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检讨,并加强办公后勤物品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区财政部门对公务用茶开支规定的标准,建立办公用茶购买、使用登记制度,推动公务用茶报支程序规范化。

2.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参照现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派车用车审核、审批、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平台派车管理,明确具体公务事由、审批、使用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3.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团区委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公务接待范围,严把接待审批流程。二是规范接待报销程序,按要求严把公函、审批单、票据等报销凭证要素,强化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审核监控,加强公务接待监督检查。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股级任免程序不规范,存在过程性材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股级干部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按要求留存考核谈话材料、推荐会议、公示等过程性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材料完整,公正公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5-87987832;邮政信箱:泉港区锦绣街人社局5楼团区委;电子邮箱:tw87987832@126.com。

共青团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