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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以全面融合激发“1+1>2”反腐能量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26 11:25

    “全区共受理初信初访79件,同比增长88.1%,立案32件、结案19件,结案率同比增长11.55%,其中,成功办结全省首例由监委移送司法机关判决的留置案件。”这是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监委今年来的反腐成绩单。

    据悉,自去年12月29日监委成立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1+1>2”反腐能量。

    以科学安排促人员融合。“按照人岗相适、因事择人等原则配备人员,重新整合、交叉搭配、混合编组,把熟悉纪律审查和法律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一线执纪审查部门,把有综合协调、文字特长的干部充实到办公室等其他职能部门,同时,做好谈心谈话,打消思想顾虑,力求实现战斗力最大化。”据泉港区纪委监委组宣部副部长施凉凉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区新增纪检监察室3个,内设机构由8个增至11个,使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一线工作的机构数占比达72.73%;实际转隶干部7人,其中5名安排在执纪监督部门,监督执纪一线部门转隶人员占比达71.43%。

    以实战培训促纪法融合。1月16日,刚刚成立半个多月的泉港区监委即迎来留置首案。在办案过程中,泉港区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共同办案,在工作中共商共议、轮番上阵,既发挥出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又发挥出检察院转隶干部法律方面的特长,促进该案仅用21天就完成监察程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大大提高反腐效率。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本级全员培训、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及参与上级培训、网络培训等活动7场次共800余人次,保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研透监察法,集中充电“练内功”,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以制定规范促工作融合。“对照程序类、措施类、款物处理类、格式类等四大类62份文书范本,可以避免争议、减少失误,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在翻开《福建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时,泉港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刘莺莺激动地说,不仅如此,该室还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审理室及纪检监察室,制定《泉港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手册》,明确该区审查调查安全7项制度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谈话前10项、谈话中1项、谈话后3项规范性文书。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修订《泉港区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流程及实践操作工作手册》;转隶前为区检察院反贪局长,现任区监委委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的王博古,将《国家监察委员管辖规定(试行)》列举的6大类88种职务犯罪案件罪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把其中符合追诉立案标准的进行解释说明,对尚未具备立案标准的明确其犯罪构成、提出参考意见,并将成果汇编成册、开课辅导,帮助该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提高……

    “自监委挂牌成立以来,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增强反腐合力,彰显改革质效。”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沙龙表示,今后将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拓展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