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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1-08 09:1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巡察。11月3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5个方面16项共21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针对反馈的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9条,已完成38条。出台完善相关制度7项,廉政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中心对反馈意见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重点工作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中心党支部先后召开3次支部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研讨整改方案。12月7日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中心听取整改工作专项汇报,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支部书记、主任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中心党支部、各责任股室负责人承担具体整改任务,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港行政党支〔2017〕8号),提出39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提升年、产城融合突围年、项目攻坚年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

(四)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五)拓展整改成果。坚持思想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从落实主体责任到权力制约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普查,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单位廉政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人员大局意识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织进一步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先后2次集中组织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党群和文化建设标准Q/QGZW308-2013等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二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修订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泉港行政党支〔2017〕6号)和《中共泉港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2017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泉港行政党支〔2017〕7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区方志办主任到中心进行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三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则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会议质量和效率。会议议题均认真准备,会前充分酝酿,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

2.关于落实便民服务政策还不够到位,存在“最后一公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审批系统技术问题,及时督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审批系统电子证照无法使用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向市中心反映解决,同时请网络运营商对中心的网络进行检测,解决外网专线网路延迟现象。2017年统一向上级申请30个部门73个电子印章,第一批次于2017年1月到位,第二批次于2017年3月到位,截止2017年12月22日,新增证照4594本,新增批文685份,存量证照14051本,存量批文1797份。2017年12月8日市中心组织召开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论证会,拟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市级统筹建设,中心也将我区的需求和问题及时上报市中心协调处理。二是利用省电子监控平台,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短信、书面形式等进行通报,截止到目前中心通过电子监控平台共检查了20次,发现问题21个,短信通报3次,书面通报1次。三是今年3月份中心联合区效能办出台了《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泉港行政管〔2017〕12号)。10月份中心联合区审改办对乡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道)整改到位,做到服务事项全面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12月初为了迎接第四轮行动方案效能督查,中心联合区效能办、审改办对进驻中心各部门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镇(街道)进行整改到位。四是2017年11月17日建成5个全省首创的政银一体的24小时自助服务点和全市功能最全的1个综合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让群众自助办业务,服务不打烊。

3.关于监督制约不力,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中心支部党员进行“亮岗履职”。二是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1)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工程建设项目专家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2017年10月起政府采购项目专家从福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对抽取专家电脑进行MAC地址绑定,全部采用系统语音自动抽取,防止评标专家名单信息的泄露。(2)2017年10月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备案登记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登记录入,实现项目全程留痕监管;2018年1月起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将上线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对房屋、市政项目的招标文件备案等实现项目留痕监管。(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3〕668号)和《关于贯彻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泉建筑〔2013〕33号)文件精神,工程招标代理由业主单位自主确定;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自行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随机摇取,在线生成委托协议。下一步,中心将贯彻落实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红黑”名单管理,强化对市“中介超市”的运用。三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做到抓早抓小。对保证金滞留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各银行U盾申请备案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U盾权限由法人代表授权且权限不可随意更改,同时法人代表确实履行财务审批权,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与高效。四是对历年来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清算,核实清楚滞留保证金的原因和金额,对符合条件的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督促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责任清单,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承诺书》,层层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制定《中共泉港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2017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泉港行政党支〔2017〕7号),让支部成员熟记党风廉政知识常识。中心支部及时传达十九大精神,邀请区委宣讲团到中心进行主题宣讲。三是中心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1)今年分三批次公布“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事项803项。(2)2017年9月与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行行政审批结果快递送达。(3)2017年9月建成房产超市分中心,服务征拆迁群众买房办证,实现一站式服务功能。(4)2017年10月,协调医保中心推行周末无休轮班制度,解决群众周末没地方办事,上班没时间办事难题。(5)推动建设项目联审联评,已受理并联审批6件,办结6件。(6)推行24小时行政审批自助服务。

2.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力度松弛,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通过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同班子成员和一般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二是做好2017年区直机关第三批党建督查调研的迎检工作。贯彻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议再次强调支部内分工和岗位职责。印发《关于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分工的通知》(泉港行政党支〔2017〕9号),明确分工和职责,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存在形式主义,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记录召开党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主要议程等,重点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记录的内容要全、用词要规范、表述准确。党支部会议由专人记录。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安排党支部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与厦门海迈科技股份公司联系开发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用技术手段确保工程保证金的收退工作安全和高效。三是法人代表确实担负起履行财务审批的职责,确保保证金资金账户的安全和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2.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泉港公管办〔2017〕29号),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工作。二是截止2017年12月25日,对历年来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清算,核实清楚滞留保证金的原因和金额,依法依规进行清退,现已清退给投标人41笔,金额150万元。拟上缴区财政局2014年5月之前保证金48笔,总金额210.7万元。三是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交易中心已不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采用虚拟化收退政府采购保证金,确保政府采购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四是强化招投标档案的分类管理,要求档案整体胶装移交,对移交的档案目录进行核对整档。按年度做好档案的归档目录,对档案进行分类保存。

3.关于违规审批政府采购方式,严重损害市场的公平公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有关要求,经第14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2017年度泉港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泉港财〔2017〕355号),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适用范围、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2017年9月我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已经上线,各环节的审批办理均进行网上固化,均可实现项目留痕监管。二是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的空调分两批次采用电子竞价,因其省级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较我区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高,两批次空调分属不同预算科目,采用网上电子竞价也不排斥竞争。为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程序,1.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全部在省级采购。2.法人代表履行电子竞价审批程序,待省网上超市建成后,取消我区的网上电子竞价。

4.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兼职取酬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印发《关于中心干部职工不得违规兼职取酬的通知》(泉港行政管〔2017〕46号)。二是对违规取酬进行核查清退。

5.关于通过转移收付的方式、规避财经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二是贯彻落实《泉港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泉港委办〔2016〕3号)文件精神,2016年12月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区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在职能、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进行分离,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备案。2017年7月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协会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分离工作的透明和质量。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标书挂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标书收费按市级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10月起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标书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与福州联动天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现我区没有对标书再进行收费,对历史遗留的手机标书销售收入与福州联动天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做好收入结算。共梳理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25日费用134000元,服务费6700元,需上缴127300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套取专项资金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经自查2017年1-12月,除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对往期领取的节日补贴进行核查清退。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对中心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制定《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经自查2017年3月-12月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未在下属单位报支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因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协会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维护费用、从业人员培训、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和保证金代收退等工作,与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相关的一些公务接待在协会报支。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等问题。

3.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现已无公务用车,对历史报支情况开展公务用车报销自查,按照泉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协调小组专题会和《泉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泉港公管办〔2012〕8号)有关精神,轮胎修补及汽车美容等暂不列入定点维修内容,仍由采购单位自行确定。对因公出差未按出差审批程序报支的燃油费用进行清退。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劳务派遣人员的选用按区里有关规定执行,报区人社局统一招聘。二是规范中心会议研究记录,对重要人事任用会前充分酝酿,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初步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按照区委、区委巡察组的要求,持续狠抓,久久为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转变作风,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68110001;通信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邮政编码:362801。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