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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3-08 09:44

根据上级和泉港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泉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7年2月28日开始,开展泉港区委第一轮巡察,被巡察单位为泉港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区民政局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以党章党规为尺子,对巡察对象开展巡察,主要巡察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二是围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三是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四是围绕遵守“六项纪律”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维护党的纪律不严问题;五是围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四风”整治不牢问题;六是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开展巡察,着力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问题。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

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箱、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反映。

1、联系电话:18106999330,电子信箱:qgqwxcz1@163.com;

2、意见箱设置地点:共设置2处,①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单位门口);②区委巡察组办公场所(区科技局一楼大厅)

3、接访地点:中共泉港区委巡察组办公室(区科技局5楼)

4、通讯地址:中共泉港区委巡察组01号信箱,邮政编码:362801。

受理信访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19日。来电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巡察办

2017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