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泉港:注重抓早抓小 严守纪律底线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6-08 09:58

    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构建抓早抓小责任体系。推动落实抓早抓小主体责任,协助区委制定出台《落实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配合组织区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约谈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区直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他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划分6个网格工作室,监督范围涵盖全区所有镇街、区直单位、国有企业,做到层层有人抓,个个有人管,避免出现“脱管”状态。

  突出抓早抓小工作重点。出台《关于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实施程序(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对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提出具体要求,印发谈话提醒“三个表格”,列明谈话对象、谈话方式等内容。以“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109人次,涉及科级干部21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20人、批评教育55人。

  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方式。对所辖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专项问题治理、严肃执纪问责等方式抓早抓小。今年以来,该区共组织明察暗访20批次,对公车私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6方面共性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纠正一大批违规违纪问题;召开2次集体约谈会,对各镇(街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共集体约谈32人次,针对小事小节、小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责任追究。(郑燕金)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