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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抓早抓小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5-25 09:58

    泉港区纪委转变工作理念,积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责咎,通过密集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

    一是落实抓早抓小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谈话提醒经常化、制度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最近,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逐一约谈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区直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17人次,督促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抓早抓小、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工作重点。出台《关于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实施程序(试行)的通知》,对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谈话提醒“三个表格”,列明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和统计要求等内容,明确“三个可以谈”、“三个不能谈”、“三个优先谈”的原则。以“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函询,注重关心干部,唤醒党性,治病防病。今年,共开展谈话函询80人次,涉及科级干部17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19人、批评教育41人。

    三是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方式。从纪律审查的角度,对所辖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审查,通过提前明纪、明查暗访、谈心提醒、严肃问责等形式抓早抓小,今年来,共组织明查暗访18批次,对公车私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6个共性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纠正一大批违规违纪问题。召开2次集体约谈会,对各镇(街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制止“两违”不力等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今年来,共集体约谈32人次,针对小事小节、小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构建抓早抓小预防机制。实施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划分为6个网格工作室,监督范围涵盖全区所有镇街、区直单位、国有企业,做到层层有人抓,个个有人管,避免了“脱管”状态。严格落实任前廉政教育和公示制度,区委新提拔和调整的54名干部,任前都由区委组织部或区纪委领导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并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加强对土地领域、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