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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4-01 10:06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近日,泉港区下发了《关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清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奢侈浪费。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无工作任务的车辆要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纪检监察网格工作室、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区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卢珊珊】